(吉隆坡12日讯)修改1MDB稽查报告案,反贪会查案官哈尼夫拉米今日向高庭供证时表示,他不同意第二被告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没有获得完整及公正调查的说法。
纳吉代表律师拉末莫哈末哈兹兰询及纳吉被逮捕前是否有经过全面调查及录取口供,他说,在2018年12月10日逮捕纳吉前,已在同年12月6日向纳吉录口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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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及是否4天前已向纳吉录口供及对他调查,哈尼夫拉米说,是的。
询及对纳吉进行完整及公正的调查前,时任总检察长丹斯里汤米汤姆斯是否已经发出提控的指示,你可以表示同意或不同意,或进一步说明,哈尼夫拉米表示,调查已完整,则发出了指示。
追问及是否指示已提前发出,哈尼夫拉米说:“我不大明白(问题)。”
纳吉律师盘诘查案官
拉末莫哈末哈兹兰:“辩方的版本是说,根据事实情况,调查程序这么快,11月26日接到投报,12月6日就向纳吉录口供,因此我说纳吉没有获得完整及公正的调查。”
哈尼夫拉米说:“我不同意。”
拉末莫哈末哈兹兰表示,他保留给纳吉的首席辩护律师丹斯里沙菲宜继续盘诘哈尼夫拉米。
较早前,他向法庭表示,由于沙菲宜自昨日生病,因此今日向法庭申请病假。
他说,沙菲宜也保留对于案件第一被告兼控方证人阿鲁尔甘达的交叉盘问环节。
法官莫哈末再尼宣布休庭,案件于本月18日继续审讯。
查案官:发现纳吉指示修改
哈尼夫拉米在书面证词中指出,根据他的调查发现,当时作为首相兼财政部长的第二被告纳吉,在2016年2月24日使用权力指示国会公共账目委员会修改1MDB稽查报告。
他说,纳吉当时指示其机要秘书丹斯里苏克里莫哈末沙烈获得1MDB稽查报告,并把副本交给第一被告,即当时的1MDB首席执行员阿鲁尔甘达进行检查。
“第二被告之后指示于2016年2月22日在其布城办公室展开一次会面,出席的有时任总稽查司丹斯里安布林及时任政府首席秘书丹斯里阿里韩沙,纳吉当时指示阿里韩沙召开会议,协调他对于总稽查司发布的1MDB稽查报告不满的事宜,并要求总稽查司在获得其同意前,不得印刷1MDB稽查报告。”
稽查报告进行4修改
他说,纳吉的后续指示就是阿里韩沙于2016年2月24日开会,当时出席者还有阿鲁尔甘达,根据这次会议,1MDB稽查报告会进行4项修改,分别是1MDB在2014年财务报告中出现差别的两个版本、泰国国家集团证券与ACME Time公司的协议、刘特佐出席的课题及伊斯兰中期票据(1MTN)延迟发布的课题。
他表示,在那次会议之后,1MDB稽查报告于2016年3月4日及7日提交到国会公共账目委员会,而这是已经根据纳吉指示修改后的版本。
“根据我的调查发现,此事阿鲁尔甘达与纳吉为了保护自己,避免涉及1MDB运作造成的任何民事或刑事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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