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16日訊)掌管國會及法律事務的首相署部長拿督斯里旺朱乃迪指出,即將提呈的政治獻金法案,將會禁止那些從政府獲得資金的機構或政府關聯公司捐獻政治獻金,從政府獲得執照或撥款的公司也不能捐獻。
“還有獲得政府頒佈工程合約的公司也不能捐政治獻金、來自外國的資金也不能,還有可以捐獻多少錢等相關細節我們還在研究和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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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接受媒體聯訪時說,政治獻金法案當中闡明的各項懲罰,例如違規者可以喪失國會議員資格,須懸空議席及補選。
他說,上週的會議中已經列出各項指南,包括何者可以捐獻、何者不能捐獻。
他指出,如果接下來沒有解散國會,政治獻金法案預計將於10月第三週在國會提呈一讀,最快可能在12月杪我國就會有政治獻金法令了。
“在二讀之前還有三個星期可以開放機會讓國會議員提出修訂的建議,其他如淨選盟2.0、研究中心等也有興趣提出建議。
他指出,在政治獻金法令這件事上,他堅持要求加快進行。
“我在上週的會議中要求在三週內完成有關政治獻金法案的指南。”
他說,在上週的會議中討論政治獻金的監管單位,原本打算交由選舉委員會為監管單位,可是選委會拒絕了。
“目前等候社團註冊局答覆,社團註冊局總監也有出席會議,但是他個人無法作出決定,還需要與(內政部)部長、秘書長討論。”
他指出,如果社團註冊局拒絕,則可能成立一個新的監管機構。
他說,當上述問題解決後,該部與總檢察署將會草擬政治獻金的行政法案,由所有相關單位討論,可能是一個政治獻金局或委員會。
他指出,各國都有類似政治獻金法令,他研究過美國的政治獻金法令,但是對我國而言太多漏洞,因此我國必須有我國的模式,國家施政、廉政及反貪中心(GIACC)已經研究9個國家的類似法令。
較早時,他說,內閣在8月5日的會議中同意繼續草擬政治獻金法案以及國會轉型的相關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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