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6日訊)馬華婦女組主席拿督王賽之表示,為了一勞永逸解決大馬女性公民與外籍配偶在海外產子能自動獲得公民權,馬華婦女組倡議修改聯邦憲法14(1b),並獲得國陣接納,成為來屆全國大選國陣競選宣言之一。
她表示,唯有將上述憲法條文中的“父親”修改為“父親或母親”才能終結這個嚴犯性別歧視的陋法,讓所有大馬外嫁女性在海外出生的孩子,也能和大馬外娶男公民在海外出生的孩子一樣,自動獲得大馬公民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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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訴庭於本月5日以2比1多數票裁定,大馬女性與外籍丈夫在海外誕下的孩子,無權自動成為大馬公民。
王賽之在8月14日的國陣婦女組大會上發表演說時,重申馬華立場,即修改上述憲法條文。
“目前,這些嫁到海外的大馬女性,若要孩子成為大馬公民,必須向國民登記局申請,根據該局的統計,從2018年至2022年7月25,他們收到3407份申請,只有19份批准,約0.6%。這是嚴重歧視女性不公不義的行政偏差。”
她強調,全球已有150個國家修改了相關惡法,賦予男性和女性公民平等的權利,而大馬至今尚未修改此陋法的25個國家之一。
她希望來屆大選,國陣能獲得選民尤其是婦女選民全面的委託,以便在執政後可以順利落實相關的司法改革,一同推動大馬性別平權的議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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