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可以理解当年拟定宪法或修宪是为了克服当时的问题,譬如旨在制止衍生社会问题,但为何不是男女一视同仁?
在一个大使馆主办的人权日座谈会上,她美丽又气质的外型吸引了众人目光,稳健的主持台风加上做足功课,让整个座谈会流畅不冷场。座谈会的焦点是人权问题,就在针对无国籍儿童的讨论结束时,她以一句“我也是没有公民权”作为终结,如此轻描淡写的带来一丝震憾。
ADVERTISEMENT
她叫德米娜高斯姬,爸爸是印度籍,妈妈是大马华裔,虽然她在印度出世,但是自小被母亲带回国生活和申请公民身分,然而等了28年,她依然只持有红色身分证。
在那个座谈会上,出席者还有家庭前线组织(Family Frontier)主席苏丽,我们在座谈会结束后继续沿着公民权课题讨论,那时该组织和6名母亲为她们及外籍丈夫在海外出世的孩子争取公民权的法庭案件刚获胜诉,大家对这个意外惊喜感到有点不真实,也对政府和内长提出上诉感到担忧。今年8月5日,上诉庭推翻高庭这项裁决,一切回到原点。
这个课题的核心是大马男女在传承公民权给孩子方面有不同的待遇。联邦宪法14(1)(b)条款第二列表阐明,在海外诞生的孩子,只要父亲是大马人,就可以成为大马公民,而大马女性跟外籍丈夫在海外生下的孩子,却不能自动获得马来西亚公民权,必须提出申请。
所以别质疑为何廿一世纪了,还要高喊男女平等的口号。
我们都以为拥有大马卡是理所当然的事而不珍惜,有些人生活不如意就想放弃国籍移民外国,这些人无法想像渴望成为大马公民的孩子和其母亲,过着怎样的折磨人生。
他们不能到政府学校念书,不能借书或申请政府奖贷学金,不能享有医药福利,就算买屋也是依据外国人的条件来处理。他们只能持着工作或学生准证逗留,每半年签证到期要出国转一圈再回来申请,还不一定批准。
有些个案是因为父母没有在本地注册结婚却生下孩子,直到孩子要入学才惊觉是非公民,奏起不知何时才休止的悲歌。
内政部对于批准公民权申请不只保守,而且防备心很强,现任内长韩沙说明,内政部要谨慎评估每一份申请,而且公民权是国家最高级别的“赏赐”,不是一项权利,内政部不会随便批准,即使拒绝申请也不给理由。
如果数据会说话,看看这些年政府批准的公民权申请吧。2010年是249宗,2011年增到384宗,2012年还有203宗,但2013年和2014年就跌到33宗,2015年减少到23宗,2016年只批5宗,2017年8宗,2018年只有2宗申请获批,2019年8宗,2020年只有3宗,去年没有批准任何申请。
我们可以理解当年拟定宪法或修宪是为了克服当时的问题,譬如旨在制止衍生社会问题,但为何不是男女一视同仁?这么多年了,不论是社会架构、男女地位和经济发展都已经有了天翻地覆的变化,世界都无疆界了,法律怎能用来拆散圆满的家庭,是不是可以文明一点和人性化一些?
一些人必须为自己的无知付出代价,但孩子是无辜的,而且申请者并非都是来历不明,他们甚至有脱氧核糖核酸(DNA)报告证明自己是大马母亲的骨肉,有些孩子在大马生活多年,兄弟姐妹都是大马公民,只因为成年人的忽疏,或者是地理环境、家庭或其他因素不能赶回大马生产,他就不能当大马人。
其中一个例子是在中国广西大学任副教授的大马准妈妈,一早计划回国待产,不料临上飞机时破了羊水,女儿提早来到人世,结果不能成为大马公民。
政府常说要留住人才,甚至到外国挖掘人才,但明明人才就在自己国家里等着承认其地位,但又受到冷待。
像德米娜那样出色的媒体工作者,她是电视节目主持人,拥有媒体咨询公司,去到任何国家都可以发光,但她爱这个国家,想留下来服务,但这个国家只是视她为“永久居留者”。申请公民权的人不乏受高深教育者,他们想为国家贡献,在得不到身分认可,最终只有离开,又是谁的损失?
要解决被认为是性别歧视的公民权问题,除了由法庭为相关条例作出更明确的阐释,另一个方案是通过国会修改宪法,将“父亲”一词换为“父母其中一人”,让男女在传承公民身分给下一代的问题上享有公平地位。这些妈妈在焦急,不要让她们等太久。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