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17日綜合電)中國前江西省委常委、贛州市委書記史文清被控受賄1.95億多元(約1.28億令吉),並且非法持有槍枝,在浙江寧波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死刑,緩期2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法院稱,史文清具有坦白情節,認罪態度較好,積極退贓,具有法定、酌定從輕處罰情節,因此判死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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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文清2020年落馬,此前曾被江西3名商人公開實名向中央紀委舉報,指其索賄受賄過億元的黃金或現金,還指他有“亂倫性癖好”,多次強姦親侄女,包養多名情婦。
寧波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查明,被告人史文清利用擔任黑龍江哈爾濱市委副書記、副市長,江西省委常委、贛州市委書記,江西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等職務上的便利,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融資貸款、國有土地使用權取得、工程承攬等方面提供幫助,收受他人給予的財物摺合近2億元;另外,在2004年將從他人處獲取的1支制式手槍交給親屬保管。
法院指,史文清受賄數額特別巨大,並使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鑑於他主動交代辦案機關未掌握的部分犯罪事實,具有坦白情節,涉案贓款贓物已全部追繳到案,具有從輕處罰情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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