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18日訊)聯邦法院首席大法官敦東姑麥潤指出,前首相拿督斯里納吉在SRC國際公司4200萬令吉洗錢案的首席辯護律師鄭寶德,不應該就此退出此案,令納吉沒了代表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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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護律師不應該就這樣走開(請辭),使到客戶沒有代表(律師)。”
“在我們看來,你(鄭寶德)應該繼續(作為此案的首席辯護律師),你不應該請辭,我們有信心你可以做到。”
不過,東姑麥潤也再次重申,聯邦法院不會允許展延上訴聆審,而拒絕展延上訴聆審的原因,五司已在週二的裁決中說明。
在本週二,以東姑麥潤為首的五司,在駁回展延申請時指出,納吉有權改聘律師,但不能在改聘律師之後,卻說新聘的律師未對上訴聆審做好準備。
她說,同樣的,律師清楚知道已擇定的聆審日,因此在接下此案後,也無權說他們需要更多時間來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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