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靈再也18日訊)國內貿易及消費人事務部副部長拿督羅索華希宣佈,馬來西亞影印版權中心有限公司(MARC)作為政府承認的集體管理機構,以代表大馬印刷與出版的作者、出版商和畫家進行版稅徵收活動。
他今日在證書頒發儀式上說,馬來西亞影印版權中心有限公司是大馬知識產權局(MyIPO)承認的集體管理機構,賦權該公司收取文學作品、藝術、圖像和插畫的版權,並向在大馬的使用者發出使用許可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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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督學校等單位重用作品
他指出,馬來西亞影印版權中心有限公司的角色,包括與教育部和高教部等政府機構合作,監督全國包括學校、大學、圖書館和印刷中心等單位重新使用的印刷與電子作品,並徵收版權及分發給該知識產權的持有者。
他說,貿消部對馬來西亞影印版權中心有限公司作為集體管理機構的認聳立,將為該公司的成員在處理版權事物上帶來好處,同時也有助維護文學作品、藝術、圖像和插圖印刷與出版行業人士的福利。
馬來西亞影印版權中心有限公司的成員為大馬圖書出版商協會(MABOPA)、大馬國家作者協會(PENA)、大馬伊斯蘭協商組織(MAPIM)、大馬漫畫協會(PEKOMIK)和大馬兒童圖書協會(MYCP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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