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周末晨起,将自己拽到洗漱台前,一把抓开脸前的散发,一绺细软的东西扎进眼睛里,怎么拨也拨不开。撅起下唇,绝望地往脸上一呼,额上那绺软毛动了一下,再嚣张地扎回原地。
我退到落地镜前垫上两层旧报纸,搬来小凳子一坐,对着镜中披头散发的瘦脸,不禁喟叹时光之河流淌得过于汹涌,不断冲刷身上的棱角之余,还毫不客气地冲走一些不想失去的东西,譬如双颊流失的胶原蛋白,和刚修剪不久的齐眉刘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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梳顺、分区、两指一夹,我的另一只手竖着剪刀,开始极度考验耐心的重复动作——挑剪刘海的发梢。我在中学毕业后,曾信誓旦旦一定会蓄长发,誓要还头发生长的自由,乃至于长发扫地也绝不退缩。殊不知这10年间,自己给这顶头毛动过多少次刀。
年少时的激愤,往往源于大人们视之为无关紧要的“小事”。纪律主任手里舞动着剪刀在耳边“咔擦咔擦”作响,给十八九岁的花季少女打造一头被鼠辈啃咬过下缘的齐耳钢盔,口诵“现在专心读书,毕业后再留长发”的经文,仿佛在超度一缕缕天生爱美的灵魂。
青春期,多么美好而浪漫的年华!同时滋养了满脑子与世界抗衡的叛逆种子遍地萌芽。偏偏我年少时做过最“叛逆”的事,仅仅是往校长室的门缝,投入一封3页纸的匿名长信。信里规整地阐述无关紧要的“小事”:扎不起来的齐耳短发,在垂首温书时如何干扰视线、为维持短发每两三个月就得理一次发的不必要开销、过短的发型如何影响整体美观,进而影响学校形象……
约莫两周后的晨会,在瞌睡的魔手快将我推倒之前,台上的学校领导人突然针对这封匿名信作出回应:这是学校的传统,不想遵守的话,欢迎转校。他语调平和地终结了这件“无聊的小事”。我摁住自己稚嫩而紊乱的心脏,抬头仰望台上的巨人。巨人的身影不断膨胀,刹那间毫无预警地碎裂成一大群黑黢黢的乌鸦,飞过我头顶上的蓝天。
学校没教的东西很多,好比培养审美,但你总会自学到一些东西,比如身不由己。走出校园不久,我便没能遵循自己的誓言,最终折服于赤道潮闷的气候。平均每年只上一次理发院,可每回坐上美发椅,就像坐上死刑犯的电椅,等待一场无可逆转的结局。
细直量少的头毛最是矫情。错剪一刀,便是全头最显眼的瑕疵。发尾还需细心修剪,外长内薄,方能呈现好看的弧度。如若不然,待头发长到及肩的位置,发尾就会像挂钩一样翘起高高的尾巴。我不止一次对着镜子幻想,如果这时喷上持久定型发胶固定,我会不会成为全球第一代行走的衣帽架?
凡事都可以亲力亲为。理发,却是为数不多被排挤到这个行列边缘的“小事”。找人代劳,还要符合自己的喜好,终究是意会胜于言传,很难促就百分百满意的成果。好几次我差点没忍住,想朝收起剪刀、为我整理碎发的理发师怒吼“退货!”,奈何头摘不下来,只好咬牙付钱,回家掰弯手臂给发梢动刀,努力修剪成接近自己想像的样子。
这种骨子里的挑剔很大可能源自基因。
我的童年有一家十分诡谲的理发店,经常静默地沉浸在夕阳半悬欲坠的黄昏里。我尾随母亲走进一栋四五层楼高的老组屋,一楼的弯角处布满从大大小小的花盆拔土而起的绿植。绿丛里藏了一道门,门上倒贴一张褪色的红底福字。来开门的年轻叔叔有一头及腰的柔顺长发,他像一根清瘦高挑的竹子,从门后昏暗的秘境里探出身来。
我随母亲走入“秘境”,空气里弥漫淡淡的杂志气味。余晖透过一排整齐的百叶窗,轻轻渗透进来,给屋里填满暮色。门边巨大的玻璃柜里囚拘着两名人偶模特,身穿80年代流行的套装,阴郁地凝视着前方。长发叔叔领着母亲走进右边一道阴森的拱门。借着夕阳的微光,我隐约见到门内的两侧各自摆放五六张空荡荡的理发椅。长发叔叔亮起一根长管灯,两侧十几面的镜子顿时从有限的亮光里,映现两人迷蒙的身影。
母亲选了光亮处的其中一张座椅坐下,而我留在日光洒落的前厅,找了张凳子坐等母亲。
橘黄色的前厅十分安静,长发叔叔在拱门里调整座椅高度的声音显得特别清晰。“咿呀——咿呀——”的尖叫声,像被人锁住咽喉,时松时紧一阵阵贯穿我的耳膜。我甚至听到玻璃柜里的人偶在窃窃私语,尤其天色渐暗,人偶的神情逐渐变得严厉起来。我缩着脖子撇过头望向拱门,长发叔叔手上的剪刀仍未停下,我却隐隐感觉到两双灼热的目光正盯着我的后颈。
屋里还住着一名老妇。她若在家,夜幕垂落之际,便会推开开关,亮起我头顶上的日光灯,再点开窗边的电视。全世界大大小小的新闻时事,顷刻涌入这个面积狭小的空间。新闻播报员字正腔圆、铿锵有力的吐字,似乎起到震慑作用,玻璃柜里的人偶原本阴郁的脸沉了下来。
老人据说是长发叔叔的母亲,曾经是一名裁缝。玻璃柜里模特身上不变的套装,应该是她最后的作品。她很少同我说话,初见我时引用长辈们典型的开场白:“你是某某某的女儿呀!你先乖乖坐一下,你妈很快就好了。”后来许多时候,我俩各自占据前厅一隅,安静地等待新闻播完,切换到黄金时段的港剧。
90年代、千禧年的港剧里,坐在窗边的演员总被斜阳照得一脸黄澄澄的,前厅消散的暮色仿佛都褪到剧中的黄昏。还没等到片尾曲响起,母亲便从拱门里出来,我几乎不曾看完一集完整的剧集。母亲掏出两张橘红色的10元纸钞,随后叫上我姗姗离开。
在故乡那个小地方,那是个平均10块钱就能理一次发的年代。母亲深信长发叔叔是一根一根细剪的头发,只消两手捏着耳边的发梢,往后脑勺的方向一撮一撮向下捋,手里每一撮的长度几乎对称,理好的发型过了大半年也不会走形。母亲说,她用双倍的价格和时间,换取一名理发师对手里那把剪刀的敬畏之心。
从故土出走以后,我头上那顶软毛熬了二十多年,可算熬得了真正的自由。异地不太亲民的理发费,一次次将理发推向不必要的奢侈开销。后脑勺的散发贴着背肆意生长,还能为后颈抵御冷飕飕的寒风,唯独前额那频频叫人半遮面的刘海,每隔三两个月需动刀修剪。我耐着性子挑剪,仿佛在一刀刀剪去年少躁动的魂,任其化作碎发,落花似的飘落到旧报纸的老时光里去。
我凑近镜子轻拨剪好的刘海,镜中憔瘦的脸忽然扁起嘴来——眉角的刘海竟短了一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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