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段新政策推行的過渡期,僱主和員工都得互相包容。唯有在彼此以和為貴的情況下,公司才有可能會有繼續做生意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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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政府合約職工聯盟聯合社會主義黨一起到人力資源部,促請該部對付沒有落實最低月薪1500令吉的127家公司。雖然我認同員工們應該為自己應該獲得的工資爭取權益,但是我也同情那些在政府調整最低工資前就獲得政府合約的相關公司。
其實這個情況,跟我這些年來在大學做教育類研究的時候很相似。每次申請的研究項目在一輪過關斬將批下來後,獲得的金額都不是所申請的數額。在有了最低研究助理金額後,很大的一部分資金都會被用來支付研究助理的每月工資。這些工資除了助理拿到手的現金外,還有他們看不到的公積金和社會保險金。萬一不小心超支的話,大學的財政部除了要項目領導寫解釋信外,還會遵循慣例扣除領導的個人工資。
在疫情期間,出現在大學境內的學生本來就很少,要聘僱研究助理本來很困難了,而且助理若非是研究項目底下的碩士或者博士生,隨時都可能丟辭職信走人。尤其是那些本來就在等教育部安排當學校老師的畢業生,根本不會體諒研究領導在失去助理後所面對的困境。這就如同員工跳槽時不會理睬老闆突然失去幫手後還能不能把生意撐下去,任由老闆自生自滅。
雖然說項目的研究助理待遇,理應配合政府提高工資的政策,獲得最低1500令吉,但是政府並沒有在推出新政策後修改已經批出的研究基金項目。在面對違反最低工資條例的風險時,研究項目領導可作出的選擇有二:縮短或者提前終止聘僱合約。不論是縮短還是提前終止合約,除了得面對員工挑戰去相關部門投訴,還得在沒有員工後自己下手做原本是員工乾的活兒,才能夠把項目完成。要不然,就是研究助理商量,看能不能按工計酬或者是按日薪甚至是時薪來算工資,有錢的天數才讓員工來上班。當然,如果這些開銷並沒有出現在原有獲批的研究項目預算中,研究領導就得自費處理。萬一遇到經濟拮据的某個月,就只能暫時拖欠工資了。
當下老闆們面對的這種情況,其實跟日本的加盟便利商店店主的悲慘遭遇相似。據悉,一些地處日本偏遠地帶的便利店店主因為受限於加盟條約,必須全天候24小時開店做生意,否則就會被罰款。那些聘僱不到或聘僱不起員工的店主為了繼續生計,唯有夫妻倆輪班顧店,一人每天12小時。當另一半病倒了入院,伴侶不但不能到醫院照料病人,還得回去開店繼續做生意。心灰意冷地想結束加盟店的生意卻又苦於合約所限,無法脫身,甚至會因此負債累累。
在這段新政策推行的過渡期,僱主和員工都得互相包容。唯有在彼此以和為貴的情況下,公司才有可能會有繼續做生意的可能。不然老闆們都撐不住而結束生意,員工也會面對失業的困境。與此同時,一旦生意進入佳境,老闆們也應該不忘員工們不計較地熬過這段艱苦的時期,合理地犒賞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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