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擔任過舞臺經理、燈光設計,擁有10年舞臺領域工作經驗的陳薇琪感慨,學校裡教授了技術和專業的相關知識,卻從未告訴學生,投入職場後可能會面對的風險,以及該如何保障自己的權益。
我們在上一篇提到自由業者要面臨的“職場”危機,那要怎麼保護自己?在選擇擺脫朝九晚五的約束時,又該做好什麼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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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道:本刊 葉洢穎
攝影:本報 受訪者提供
製片李穎文投入影視行業至今18年,坦言在這一行,自由業性質會較受歡迎,因為工作時間彈性,也無需要面對公司的繁文縟節。
“在大公司工作,你肯定會簽好合約,福利、薪水、工作內容等都會談好。”
“但是很多人哪怕要做自媒體,或其他行業的自由職業者也好,他們並沒有意識到要主動去了解‘自由業者’意味著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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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直白地說,甲方會利用人們對於這方面知識的空白侵犯你應有的權益,很多情況下輕易地就能跟你劃清界限。
“因為也許你什麼都沒有籤,或者他有讓你籤合約,但你都沒有看。”
那手指到底要指向誰呢?她認為,雙方也有責任,侵犯別人權益的甲方固然可恨,可是以“不懂”為理由推卸責任也不可取。
所以,身為自由業者,你要懂什麼?
●自由業者必須學懂的事(一):學會做賬和買保險
“你要做Freelancer,但你知道要怎麼做賬嗎?”
每當看到磨刀霍霍準備成為自由業者大展身手的新人時,李穎文會這麼問。
除了極少數人得到家裡的協助,大多數人對於做賬毫無概念,賬目不清不楚,以至後來報稅時後患無窮。
“還有一些家境尚可的,原來就已經購買保險了,萬一發生意外,家人還能應付過去。可是若家境不好的,沒有買保險,而且有的意外嚴重到不是錢可以解決的呢?”
這些看起來零零散散,日常生活中若沒有事故發生,就無人認為重要的瑣碎“小事”,一旦出現了“萬一”,才會意識到忽略的“小事”原來極其重要。
也因此,她會堅持給自己劇組的工作人員購買意外險,哪怕只是一個人100令吉,至少心安理得。
“我跟他們籤合約,會告訴他們這裡面也包括了保險。”
只是,即便她對於安全保障相當重視,現實的情況往往無法做到周全。
比如外出勘景理應也該購買保險,但是購買保險的程序越來越嚴格,必須提供姓名、身分信息等資料,而部分工作人員很遲進組,又或者最後時刻突然換人,以至不一定全員都獲得保險的保障。
“還有一些情況是,我們勘景時是在公司集合,然後坐一輛小貨車出發,可是一天可能會去3個地方,最後一個地方可能就在某個員工的家附近,那麼他為了省事會選擇自己全程開車。在這個路程,若發生意外了呢?怎麼辦?”
劇組工作的範圍很廣泛,並不侷限於片場而已,意外是在前期籌備、開拍期間,又或者開拍時在片場外的地方跑動張羅,那又該怎麼算?
“如果是我有話語權,又或者是預算比較寬裕的劇組,我會考慮給幾個主要出差的人買保險。若是特定的員工那段時間必須頻密往返兩地,且是遠程的,我就一定會買。”
“我會保證在整個拍攝期間,所有的工作人員都有保險。”
只是,如她這般的製片或甲方,又有多少呢?
“我決定轉做自由業者時,第一件事就是為自己購買醫藥卡,因為我知道沒有人會給我。”
自由業者是做自己的老闆,所以要照顧好自己。
●自由業者必須學懂的事(二):要求籤約
當然,最讓她無奈的是,儘管她會堅持跟合作的工作人員簽署合約,對方一般會爽快地簽名,但從來不細看合約內容。
“他們只確定薪資金額是對的,其他細節不會去看。如果我在合約裡寫明,‘若開工一週後發現他們毫無經驗,我就扣完他們的工資’,他們也不會知道。”
她說,其實很多人就是不在意合約內容,她起初對於合約嚴謹到什麼地步呢?
每一份合約均經過內陸稅收局印花蓋章(stamping),確保合約具備法律效力,也準備好一式兩份,自己和對方各有一份。
但是久而久之,由於一個接一個的合作單位、同行的不在意,她也放棄了嚴謹。
“我現在已經不會拿去蓋章了,合約只是用來稽查用的。現在也不會主動給對方一份合約,因為我知道你不在乎,若你問我要,我就給咯,又或者劇組人少,我就給。”
“可是一旦有什麼事情的時候,我隨時準備好了。”
她認為,“合約”本該是由主辦方主動準備,而不該變成受僱人員開口要求都覺得難以啟齒的事。
“即便對方說時間很趕,只是一天的工,也要簽約,簡單地籤也好。明文最起碼寫好工作時長等基本內容。”
“假設對方認為只有一天的工,不願意把你變成他的責任,那你就要求預付50%款項,給他開一張發票,我不是你的責任,那起碼先要收到錢吧?你要清清楚楚寫明餘款什麼時候要付完。不給你預付款就不開工。”
●自由業者必須學懂的事(三):財務管理很重要
再來,由於自由業者的收入不穩定,什麼時候收到錢?是否能收到錢?下個月是否有工作?完全取決於甲方的“良心”和運氣,因此財務管理非常重要。
“你不知道自己是不是遇到好的公司,會不會拖欠你的工資?如果馬上給你錢,你要怎麼花?需要租房嗎?需要養家嗎?每個月有沒有還貸款?”
“一個M40和一個B20家庭的人出來做自由業者,是很不一樣的,你一定要懂得照顧你自己。”
畢竟,她看過太多同人不同命的例子。
【自保速讀】做自由業者,你要懂什麼?
- 必須要懂得籤合約、看合約;
- 買保險;
- 要學會財務管理和做賬;
- 開工前先收取5成預付款;
- 若開工前無法簽約,至少先收取50%預付款,發出一張發票(invoice)。
最基本的權益為何會被視為一種奢求?
李穎文無奈地說,自己曾經是電視臺的員工,親眼目睹其他合約制員工的“慘況”。
“那合約擺明是剝削你,你什麼都不能報銷,只給你工資,什麼福利也沒有,就看你籤不籤。”
“像他們是不允許開公司的車,只有我能開。可是我另有別的工作,兩人需要分頭前往,他們開公司車去目的地過程中如果發生車禍,又該怎麼辦呢?”她感嘆,原是最基本的權益卻被視為奢求,這表示我們最根本的價值觀和認知就已經是錯了。
“現在的付款期限(payment term)越來越誇張,從以前的90天到現在180天都有,那你做不做?到底規則是誰定的?”
“你沒有保護自己的意識?你可以責怪行業、責怪任何人、責怪人力資源部,可以責怪很多東西,但是到頭來誰重視?”
某電影劇組剝削工作人員拖欠薪資,因為劇組沒有收到投資者的尾款;每天拍攝18小時,身心俱疲的小助理開小貨車回家途中車禍身亡等諸如此類的事件並不罕見,可是卻從未得到重視。甲方頻頻開出苛刻的條件,譴責聲不斷,卻沒有人拒絕,反而仍有人前仆後繼接受這樣的工作,於是形成了惡性循環。
你是否願意成為整頓職場的一分子呢?
自由業者該如何有效保障權益?
律師:“文字”條款記錄非常重要
卓莉琴律師表示,自由業者意味著與僱主之間是沒有簽署勞動合同(employment contract)的,因此他們的權益沒有獲得勞動法令的保障。
“因為勞動法令僅保障簽署勞動合同的員工。他們唯一的保障,就是跟僱用方簽署的合約,但很多自由業者跟僱主的合約可能不會很詳細。”
“我們會建議,至少要寫下非常重要的條款。”
重要條款指的是什麼?
(一)工作範圍
(二)酬勞相關。數額?何時付款?如何付款?
她說,上述條款必須要雙方清楚列下,只需簡單的協議書即可。
“至少是具備文字記錄,比如在WhatsApp、電郵裡寫下這些條款,萬一之後被拖欠酬勞,可以到法庭起訴僱主。”
“被拖欠酬勞數額5000令吉以下的,在無需聘請律師的情況下,可以到推事法庭(Mahkamah Majistret)提交表格向僱主提出訴訟,要求小額索賠(small claim),而5000令吉以上則需要聘請律師處理。”
她強調,自由業者不受勞動法令的保護,與僱用方之間的關係是建立在合約上,因此“文字”形式的記錄極為重要。
【後記】
在8月17日拉開序幕的2022吉隆坡時裝週現場,模特兒艾莉西亞‧阿敏高舉追討欠薪的卡牌抗議示威。她通過WhatsApp回覆提到,她於2013年吉隆坡時裝週走秀的酬勞,一直拖欠至第二年的時裝週才支付,自此後她和主辦方長達6年沒有合作。
2019年,當主辦方希望她再次回到時裝週的T臺時,她和經紀人便要求預付款,並結清其他模特兒的酬勞,然而對方卻言而無信,因此她決定站出來為其他仍舊被欠薪的模特兒發聲。
她透露,許多模特兒是自由業者,而且被欠薪的自由業者,除了模特兒,還包括攝影師、主持人等,並非所有人都有經紀人或公司,只能單打獨鬥。“因為不是每次工作都會籤合約,這不是正常的做法。有時要求籤約的自由業者會遭到苛待,自由業者也害怕惹怒客戶、製作公司、活動策劃公司等僱用方,導致失去工作機會。”
而最常被欠薪的,往往是剛入行的新人,或者沒有話語權和名氣的群體,一般以放棄追討結尾。
“你每天給他們發信息追討,他們不理不睬,你又能如何?為了幾百令吉或2000至3000令吉上庭,對他們來說很無謂。”
其實早在吉隆坡時裝週前,欠薪風波已經掀起,主辦方負責人Andrew Tan曾就此回應道:“她們(模特兒)不能說我們不付酬勞,我們可能遲付款,但不會欠薪。”而“有拖無欠”的原因是客戶延遲付款,有時長達一年,於是一環拖一環,陷入了難解的局面。
所幸的是經過舉牌抗議之後,主辦方承諾結清模特兒的酬勞,她亦每日向有關方面跟進還款的進度,以確保即使是2015年被拖欠薪資的模特兒也能討回應得的酬勞。
只是,這真的能一勞永逸嗎?真的能確保類似的事件不會重演嗎?為什麼應得的薪資,需要求爺爺告奶奶,甚至要採取抗議示威手段才能討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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