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倫敦前,匆匆忙忙寫了一篇〈出國前〉,到了倫敦就可以少寫一篇。在倫敦的我,今天突然驚覺這兩天必須交一篇稿,不然【牛雜】就要開天窗。有專業經驗的專欄作者都會選擇出遊前預先把假期間的稿寫好,就可以輕輕鬆鬆悠哉悠閒享受假期,不為寫稿發愁,巴黎享受主義友人以前在香港《蘋果日報》寫每日專欄【克社會】就是典型例子。他是自由寫作人,一出遊就不動筆,令臉書讀者望穿秋水等他假期結束迴歸。我兩個星期才寫一篇,不可以發牢騷沒時間寫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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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話少說,還是寫今天想講的話題吧。
前幾天,重訪我初到倫敦住過的房屋,地區是Leytonstone,希治閣的出生地。當時選擇住這裡,不是因為我是希治閣粉絲,想來感受他曾住過的環境,而是它離我第一份工的地點很近,方便為上。
從地鐵站走出,發現兩旁牆上鑲嵌了希治閣經典電影的經典畫面,用各色小片瓷磚塊構成的圖雖然粗糙了些,但我看得心花怒放。拿起了手機拍,拍,拍。留著紀念。
講起住在Leytonstone,不得不提一件事。有一日打開房間抽屜,現金不翼而飛,被偷竊了!起初我不想追究,但同樓的另一個房客堅持我必須報警。他陪我去警察局,當班的警察要錄下口供,我只好一一道來。被偷的現金是X英鎊,放在沒上鎖的抽屜裡,已有四五個月,沒打開查看過。警察覺得不可思議,用驚訝的口氣說:你是不是太有錢了,這麼一筆錢,這麼久才發現不見了,你知不知道有個地方叫銀行呀!我一粒聲都不敢出,俯首貼耳乖乖讓他訓話一輪。
之後我一直想,這間警察局是不是希治閣小時頑皮淘氣,被父親送去叫警察叔叔把他關起來幾個小時當懲罰的警察局。至今沒答案。
去找那間我曾報警的警察局,記得是在Leytonstone High Street,跑完整條街不見蹤影,可能已搬移到另一個位置。不奇怪,也快50年了。
圖書館還在原址。當年星期天我常去讀每一份星期天報紙的副刊。副刊很多好文章可讀,營養豐富,有藝術評論,畫展評論,影評,歌劇舞臺評論,書評……一個早上很容易就消磨掉了。
最意想不到的是面對地鐵站的Fish & Chips店還在!我常光顧這店,因為最喜歡吃的英國餐就是Fish & Chips。相信這店早就換了人經營。
Boots也還在,還是同一間店鋪,門面還保持著以前的模樣。我的模樣卻面目全非了。
這麼多年了,這條大街沒什麼改變,有一股熟悉的親切感,一瞬間,感覺回到了少年時期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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