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23日訊)丹斯里沙菲宜基於需要時間為要求法官退審的申請準備陳詞,因此要求展延聆審至明早,惟其要求遭到聯邦法院首席大法官敦東姑麥潤的拒絕,並重申,沒有理由展延聆審。
納吉SRC國際公司洗錢案終極上訴今日進入第三天聆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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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今早大約9時40分開庭後,首席辯護律師鄭寶德告訴以聯邦法院首席大法官敦東姑麥潤為首的五司,辯方律師團隊已入稟申請,要求東姑麥潤退審此案。聆審此案的另四司分別是東馬大法官丹斯里阿邦依斯甘達,聯邦法院法官拿督娜莉妮、拿督林添鑽以及拿督莫哈末扎比丁。
鄭寶德也告訴五司,沙菲宜會在這項申請中,協助他。
沙菲宜在上午大約11時15分左右抵達公開庭後,告訴以聯邦法院首席大法官敦東姑麥潤為首的五司,他會在要求法官退審的申請中,協助首席辯護律師鄭寶德。
他說,由於他今午有其他活動,以及需要時間為此申請準備陳詞,因此懇求五司批准將聆審展延至明日,他會在明日陳詞。
對此,東姑麥潤回應指,看不見任何理由需要展延此案至明日。
“我們說了,沒有展延!”
鄭寶德接著詢問五司,沙菲宜可否在明日回來陳詞?
東姑麥潤對此重申,沒有任何理由展延這項申請。
沙菲宜表示將會盡力準備陳詞,並指明天再回來。
東姑麥潤回應說:“你(沙菲宜)要不要來是你的決定,如果我們有裁決,你明天不用來,沒有人會在這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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