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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12:21pm 24/08/2022

纳吉

SRC洗钱案

纳吉

SRC洗钱案

納吉仍有4宗案件待審 共涉及逾89億令吉

纳吉仍有4宗案件待审 共涉及逾89亿令吉
納吉仍有4宗法庭案待審。(檔案照)

(八打靈再也24日訊)因涉4200萬令吉SRC國際公司案入獄的前首相拿督斯里納吉,還有另外4宗案件待審訊,一共涉及89億2700萬令吉。

根據星報報道,69歲的納吉還涉及SRC國際公司案的其他審訊,他在3個法庭被控涉嫌2700萬令吉的洗錢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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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被控在2014年7月8日在吉隆坡拉惹朱蘭路的AmIslamic銀行收取2700萬令吉。

第二宗案件則是涉嫌4個控狀,即使用其職位從一馬公司(1MDB)獲得23億令吉的賄賂,其中也涉及27項同樣數額的洗錢提控。

第三宗案件,納吉與丹斯里依萬斯里嘉阿都拉聯合被控6項刑事失信案,涉及的政府公款數額為66億4000萬令吉,兩人分別是作為前財政部長和前財政部秘書長時期涉案。

案發時間是自2016年12月21日至2017年12月18日,地點位於財政部。

他們是在刑事法典第409條文下被提控,並與該條文第34條同讀,罪成可判處最高20年監禁及鞭刑。

第四宗案件是修改1MDB稽查報告案,納吉因涉嫌濫權而被提控,而1MDB首席執行員阿魯爾甘達則被控教唆納吉罪名。

納吉被指於2016年2月22日及26日在首相辦公室使用職權,把1MDB稽查報告在提呈國會公共帳目委員會之間進行修改,以試圖避免對他採取的任何行動。

該案在2009年反貪會法令第23(1)條文下被控,一旦罪成可判處最高20年監禁,不少過賄賂金5倍的罰款或1萬令吉,視何者為高。

納吉另外4宗還待審訊的案件

1)被控2700萬令吉的SRC國際公司洗錢案

2)被控1MDB公司的23億令吉貪汙案

3)被控與前財政部秘書長丹斯里依萬斯里嘉阿都拉涉嫌6項刑事失信案,涉及66億4000萬令吉公款

4)被控與1MDB首席執行員阿魯爾甘達涉嫌修改1MDB稽查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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