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生24日訊)一名自小患有腎病的37歲男子,身份疑遭人盜用簽署單位租賃合約及申請電錶,導致他被告上法庭,遭追討逾21萬令吉的電費,讓他直呼喊冤!
這名住在巴生的謝來昌(37歲),自13歲起就開始洗腎,也因每週需洗腎3次,因此無法工作,長期待在家中,靠殘障人士福利、教會及家人的幫助維持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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豈料,長期待在家中和出入醫院的他,卻忽然被通知“欠下”國能高昂電費,始知身份被遭盜用。
他聲稱,自己收到律師的通知,指蒲種的一個單位租戶和國能戶頭登記在他名下,所以被追討逾20萬令吉電費,否則將於9月15日被起訴破產。
謝來昌今日上午通過巴生美門殘障關懷中心主席謝開健的安排,在巴生社會工作者陳彼得、律師陳俊達及其父親謝亞哩的陪同下,召開新聞發佈會講述此事,並希望警方和國能可以還他一個清白。
每月領殘疾人士津貼
謝來昌說,他於去年2月22日收到通知信,指他在蒲種所租的店屋欠下鉅額電費;但基於自己未曾簽下任何租約合同,所以不知如何處理。
“期間,我也接獲幾封相關信件,直到今年7月6日再次收到律師信,要求我必須在9月15日出庭,並償還所拖欠的逾21萬令吉高額電費,否則被法庭判決破產。”
他說,他自小學畢業後就沒繼續升學,多年來都需到巴生中央醫院洗腎,每週3次,每次從清晨6時至中午12時,靠家人和親戚載送。洗腎後,他就返家休息,根本不可能去租借任何單位。
“基於健康條件和教育水平,我一直都沒工作,每月都是領取殘疾人士津貼(450令吉)作為日常開銷,並且也獲家人和教會的協助。”
他強調,根本沒租借和簽下任何租賃合約,也沒能力償還如此鉅額的電費;若被判決破產,擔心政府的福利也會受影響。
“我不知道我的身份為何會被人盜用,除了註冊殘疾人士身分(OKU)如福利部匯款戶口、聯繫電話資料外,平時我到醫院洗腎才有用到身分證。”
同時,義務律師陳俊達解釋,據事主所收到的信件顯示,國能公司原是向屋主追討逾30萬令吉電費;惟後者向法庭申請,向第3方(租戶)追討欠款,並獲法庭批准。
他說,由於第3方的租賃合約身份是謝來昌,租約從2018年9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27日為止,這期間欠下鉅額電費,後來相信是國能給折扣,欠下電費才變逾21萬令吉。
“不過,謝來昌於9月1日剛好在醫院洗腎,不可能到蒲種簽署合約。因此,謝來昌早前已兩次向警方報案;我本身也於今年8月21日陪同謝氏到巴生南區警區報案,但因租賃單位在蒲種,因此案件將由管轄的沙登警區負責調查。”
他希望,警方可援引刑事法典第109條文(教唆)和第468條文(偽造文件詐欺),調查此案,並期盼國能可徹查此事,還謝來昌清白。
拍攝:高建業
安排與能源部長見面
此外,巴生社會工作者陳彼得則表示,他將通過甲洞區國會議員林立迎的幫助,安排與能源部長見面,以反映謝來昌所面對的問題,希望部長可從中協調,讓訴訟案取消或延期。
他說,訴訟案於9月15日進行,謝來昌在醫院洗腎的報告是在9月7日才出爐,時間非常緊湊。期望部長可提供協助,警方亦能加快腳步調查此案。
“現今社會詐騙案非常猖狂,出現各式各樣行騙方法,所以只能通過警方啟動調查機制,還原事主一個清白。我也希望,政府可加強我國法律,避免不法集團鑽法律漏洞行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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