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24日讯)上诉庭三司今日一致驳回一名前实习教师的上诉,裁定维持地庭的原判,即鸡奸一名六年级学生的罪名成立,即日起入狱。
30岁的莫哈末哈曼此前以2万2000令吉保释金,及一名担保人保释外出,等待其上诉申请的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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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诉庭法官拿督斯里卡马鲁丁为首上诉庭三司,今日允许其减刑申请,将监禁刑期从10年减至6年,以及鞭笞两下。
另外二司分别为上诉庭法官拿督威拉阿末纳斯菲和高庭法官阿兹祖阿兹米。
地庭于2019年3月5日,宣判莫哈末哈曼于2016年9月17日下午1时左右,在登嘉楼勿述县教师培训学院宿舍的一个房间内鸡奸一名六年级学生的罪名成立,被判入狱14年及鞭笞6下。
莫哈末哈曼后来上诉高庭失败,但成功将刑罚减至监禁10年及鞭打2下;之后再次向上诉庭提出上诉申请。
上诉庭今日裁决,地庭此前根据证据完成了正确的调查结果,对于莫哈末哈曼的定罪是正确的。
法官卡马鲁丁在裁决中表示,上诉庭同意减轻莫哈末哈曼的监禁刑期,因为他犯罪时还很年轻,而且是初犯。
卡马鲁丁说,6年的监禁还将包括莫哈末哈曼在等待高庭允许保释之前,等待上诉申请得到处理时在监狱中度过的时间。
另一方面,莫哈末哈曼的代表律师拿督嘉斯比尔向媒体指出,莫哈末哈曼此前已经在监狱服刑了大约三个半月的时间。
本案主控官为法乌兹雅道勿副检察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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