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5日讯)全国妇女组织理事会主席丹斯里莎丽花今日促请政府加速修改宪法,让大马女子海外产子,孩子能自动获得公民权。
她认为,不管联邦法院对大马女子海外产子不能自动获公民权裁决是否有利于上诉中的母亲,宪法依然需要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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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相信政府正在采取行动,并希望加快步伐,以真正不再歧视女性,并解决所有立法冲突,确保公平和快速地执行与公民身分程序相关的法律。
拖越久孩子越受苦
她今日在出席全国妇女节庆典活动致词时说:“如果需要提交给统治者理事会,就提交,因为时间拖得越长,就会加长母亲和孩子受苦的时间。”
她说,是时候消除公民权申请中不公的现象,以及宪法诠释对家庭的不利影响,应让孩子在他们出生的地方自动获得公民权。
她也相信她不仅仅代表一个协会,而是代表不同种族、信仰和背景的数百万人的声音,她确定她在为每个女性和许多支持废除性别歧视宪法修正案的男性发言。
莎丽花指出,理事会只希望政府能够进一步贯彻 2001 年第 8 (2)条款修正的精神,循序渐进的行动,而不是倒退。
“我们在修订第 8(2)条款取得了很多成就,但在宪法的诠释尚未达到性别平等的顶峰。”
她说,理事会想从两个角度来看此事,一是历史上女性争取平等的斗争的角度,以及公民申请过程中行政权的执行。
她指出,从历史的角度来看,宪法第 14 条在 1962 年颁布时,人们对女性角色和地位的认知,受到了当时父权制规范的影响。
“我可以想像保守主义被注入第一部联邦宪法中,根深蒂固直今。”
莎丽花也说,据宪法第 15(2) 条款,公民身分申请程序拖延情况已成惯例,程序不明确和任意完成,这与前首相敦拉萨在国会会议记录中,提到此条款是为了拯救由于任何书面立法的不公正而成为无国籍的儿童的意愿相违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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