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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4:43pm 25/08/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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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產子應自動成公民” 婦女組織理會促速修憲

(吉隆坡25日訊)全國婦女組織理事會主席丹斯里莎麗花今日促請政府加速修改憲法,讓大馬女子產子,孩子能自動獲得公民權。

她認為,不管聯邦法院對大馬女子海外產子不能自動獲公民權裁決是否有利於上訴中的母親,憲法依然需要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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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相信政府正在採取行動,並希望加快步伐,以真正不再歧視女性,並解決所有立法衝突,確保公平和快速地執行與公民身分程序相關的法律。

拖越久孩子越受苦

她今日在出席全國婦女節慶典活動致詞時說:“如果需要提交給統治者理事會,就提交,因為時間拖得越長,就會加長母親和孩子受苦的時間。”

她說,是時候消除公民權申請中不公的現象,以及憲法詮釋對家庭的不利影響,應讓孩子在他們出生的地方自動獲得公民權。

她也相信她不僅僅代表一個協會,而是代表不同種族、信仰和背景的數百萬人的聲音,她確定她在為每個女性和許多支持廢除性別歧視憲法修正案的男性發言。

莎麗花指出,理事會只希望政府能夠進一步貫徹 2001 年第 8 (2)條款修正的精神,循序漸進的行動,而不是倒退。

“我們在修訂第 8(2)條款取得了很多成就,但在憲法的詮釋尚未達到性別平等的頂峰。”

她說,理事會想從兩個角度來看此事,一是歷史上女性爭取平等的鬥爭的角度,以及公民申請過程中行政權的執行。

她指出,從歷史的角度來看,憲法第 14 條在 1962 年頒佈時,人們對女性角色和地位的認知,受到了當時父權制規範的影響。

“我可以想像保守主義被注入第一部聯邦憲法中,根深蒂固直今。”

莎麗花也說,據憲法第 15(2) 條款,公民身分申請程序拖延情況已成慣例,程序不明確和任意完成,這與前首相敦拉薩在國會會議記錄中,提到此條款是為了拯救由於任何書面立法的不公正而成為無國籍的兒童的意願相違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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