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头衔本身更值得被社会尊重的,是“博士”身为知识分子的思维能力、博学和创意,是勇于置疑权威、反抗权威的道德勇气,是科学素养的体现,以及对社区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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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呦呦,中国首位诺贝尔科学类奖得奖者,2015年获颁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同时也是2011年拉斯克奖临床医学奖(临床医学界最高荣誉)得主。
顶着诺贝尔奖和拉斯克奖两大光环的这位伟大科学家,却没有博士学位,中国科学界最高荣誉的科学院院士评选中,也多次都以落选窘境告终。
博士和院士头衔,对只有学士学位的屠呦呦来说是,是个虚名。
在马来西亚,博士却是个诱人头衔;一些政治人物、高阶主管公务员、企业家、甚至大学讲师,不惜花大笔钱购买假博士文凭。对学术圈内的人来说,这些假博士很容易辨识,但一般民众就可能无法分清真假。
社会地位较低、处于弱势的一般大马民众,会敬畏、依附、崇拜、甚至恐惧(尤其发生冲突的时候)地位高、有特权、有头衔的人;这种对社会“地位”和“权力”分配不平等状况的接受程度,也是荷兰社会心理学家霍夫斯泰德(Geert Hofstede)提出的“文化维度理论”(cultural dimensions theory)中“权力差距”(power distance)的要点。
1970年代,霍夫斯泰德研究团队对72个国家民众进行总数约11万6千份问卷调查,以探讨某社会环境下,人们的共同心理特质;他通过六种文化价值观,量化各个国家的文化差异。“权力差距”是其中之一,泛指社会对权力不平等现象的接受程度;接受程度越大,“权力距离”指数越高,一般出现在集权程度高、民众/下属缺少自主权(无法参与决策)、对领导百般顺从的国家。
我国的“权力差距”指数是100分,比大多数亚洲国家都高出许多,和巴基斯坦(100分)同是难兄难弟;其他亚洲国家积分如下:菲律宾94、中国80、印尼78、新加坡74、越南70、泰国64、韩国60、台湾58、日本54。西方国家整体分数则相对低:美国40、加拿大39、澳洲38、英国35、瑞典31、丹麦18。
当然,这些50年前的研究,不能完全套用在今天的世界;但至少我们了解,我国今日社会习惯性的接受社会地位不平等、不敢挑战领导、逆来顺受、畏惧有权势VIP等社会现象,是其来有自的,尤其是在中老年一辈的民众。
民众敬畏的VIP,不一定是政府部门的领导、部长或高官,也可能是政治人物、拿督、警察,或是民众比较尊重的社会地位相对高的行业,比如医生、科学家、教授、飞机师等。
也就是这样的社会文化、民众思维背景和环境,加上我国博士属于稀有品种,因荣耀感和优越感的关系,有些有博士头衔的人会扬威耀武,自以为高人一等,致使社会人士以崇拜眼神看博士,甚至千方百计想“讨”个博士过过瘾,许多大学也以“高薪”、“加强就业竞争力”广招博士生。
对已身在学术界的人来说,继续深造,求得博士学位,的确是好主意。但有些博士生之所以成为博士生,却不是因为对学术的热爱,而是因为本科毕业后找不到工作(或其他无关学术的动机),姑且继续深造,况且博士生也有数额不错的生活津贴(stipend;2500至3000令吉之间),权充“薪水”,三、四年后还可能赢得一个博士头衔,很划算。
虽说在今天的学术界,没有博士学位会“寸步难行”,但有个博士头衔不代表博士就是博学的、靠谱的某领域专家;旧时的博士固然如此,因为他们的头衔多是通过严格把关而得来的,但现在许多博士结业却只是“学习刚刚起步”。
诸如屠呦呦数不胜数的名人例子(例:英裔数学物理学家弗里曼戴森(Freeman Dyson)、电脑科学专家琳康维(Lynn Conway)、演化遗传学家费奥多西多布然斯基(Theodosius Dobzhansky)、资讯科技龙头乔布斯、扎克伯格、盖兹等告诉我们:“博士”头衔不能代表一个人的价值、知识、技能、素养。
比头衔本身更值得被社会尊重的,是“博士”身为知识分子的思维能力、博学和创意,是勇于置疑权威、反抗权威的道德勇气,是科学素养的体现,以及对社区的贡献。
黄舒俊早就说了:
“不要只因为他亲吻了你,你就必须和他在一起”
“不要只因为他亲吻了你,你就以为那是爱情”
不要只因为他是博士,你就以为那是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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