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灵再也26日讯)报穷局提出4项改善破产处理程序的建议,其中包括修正破产法令有关自动脱离穷籍的第33C条文,协助更多破产人士在3年后脱离穷籍。
掌管国会和法律事务的首相署部长拿督斯里旺朱乃迪发文告说,其次则是订立一个让债权人入禀债务证明表格的时限,加快处理脱离穷籍或撤销破产令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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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其三则是取消召开债权人首次会议,只有在有需要或者债权人提出要求时才开会,避免造成延宕,以及早日规划如何协助破产人士脱离穷籍。
“其四是增加新科技的应用,通过远程通讯的方式处理报穷的事务,例如破产人士可以在网上及以数字化的方式,与报穷局处理报穷的事务。”
他指出,报穷局已经于昨日在改善破产法令的汇报会上提出各项建议。
“报穷局主要任务是加快处理报穷事务,以及协助破产人士脱离穷籍。”
他说,首相署法律事务组(BHEUU)和总检察署还需要详细研究上述建议,尤其是对民众产生影响的部分。
“在提呈给内阁作出最终决定之前,我们会与相关部门讨论,例如财政部、企业发展部、贸工部、青体部、首相署经济策划单位等负责中小型企业和企业家事务的相关部门。”
调高门槛 破产案件减少
旺朱乃迪指出,自从政府于2020年把最低的破产界限从欠债5万调高至10万令吉之后,破产的案件减少了。
“2019年有1万2051宗、2020年有8351宗、2021年有6554宗、今年截至7月则是3604宗。”
他说,2019年比之前一年减少了26.88%,2020年则是减少30.70%,去年减少了21.52%。
“减少的趋势也基于其他因素,包括政府推出暂缓还贷和银行针对性协助的措施,让债权人和借贷人可以讨论如何安排债务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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