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6日訊)人力資源部長拿督斯里沙拉瓦南宣佈,內閣一致同意,原訂9月1日落實的1955年僱傭(修正)法令將會展延落實。
他在新聞發佈會上說,上述修正法令展延3個月至明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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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指出,由於工商界要求展延,因為他們還未做好準備,而且目前我國經濟還在復甦階段。
“工商界也為缺乏外勞而頭痛,或許在人手充足之後再落實。”
他相信工商界可以在3個月內可以解決。
“當工商界告訴我們還未準備好,我們也擔心裁員的問題,所以才展延落實。”
原定於9月1日開始生效的多項新措施,包括僱員超時工作享有加班費的門檻,從月薪2000令吉提升至4000令吉;每週工作時間從48小時減少至45小時;產假從60天增至98天,以及陪產假7天。
新措施獲得兩極的反應,大馬僱主聯合會(MEF)認為,許多企業仍未從冠病疫情的受挫中回緩,因此要求政府重新檢討這項縮短工作時間的措施。
不過,大馬職工總會(MTUC)則建議政府無需推遲落實是項修正法令,並強調縮短員工工作時間,是政府為了實現工作生活平衡、並符合國際勞工標準而採取的第一步,旨在消除強迫勞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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