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6日訊)人力資源部長拿督斯里沙拉瓦南宣佈,內閣一致同意,原訂9月1日落實的1995年僱傭法令(修正)法令將會展延4個月至明年1月1日。
他在展延1995年僱傭法令(修正)法令新聞發佈上指出,工商界要求展延,因為他們還未做好準備,而且目前我國經濟還在復甦階段,因此內閣同意展延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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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最後一次展延
他說,工商界必須在接下來的4個月做好準備,這是最後一次展延。
“我們是關懷人民的政府,聆聽各個領域的心聲,雖然我們認為現在就應該落實,但是工商界要求展延,我們也同意了。”
原定於9月1日開始生效的多項新措施,包括僱員超時工作享有加班費的門檻,從月薪2000令吉提升至4000令吉;每週工作時間從48小時減少至45小時;產假從60天增至98天,以及陪產假7天。
另外還有彈性工作安排(FWA)、僱員每年還可享有60天的住院假(非住院病假外)等規定。
新措施引起兩極的反應,大馬僱主聯合會(MEF)認為,許多企業仍未從冠病疫情的受挫中回緩,因此要求政府重新檢討這項縮短工作時間的措施。
不過,大馬職工總會(MTUC)則認為政府無需推遲落實有關法令,並強調,縮短員工工作時間,是政府為了實現工作生活平衡、並符合國際勞工標準而採取的第一步,旨在消除強迫勞動。
針對清潔工保安未享最低薪
“已要求更新合約”
另一方面,根據大馬職工總會(MTUC)調查和研究發現,學校和政府大樓中清潔工人和保安人員的最低薪資的實施情況,直到今天仍未完全實施。
針對此事,沙拉瓦南說,他們是根據較早時的僱傭合約所規定的薪資,那是在最低薪資落實之前的合約。
“他們已經要求更新合約,相信教育部也會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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