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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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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至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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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7:30am 26/08/2022

安华

一马公司

纳吉

吴健南

民主至丧

敦东姑麦润

郑宝德

吴健南.纳吉真的坐牢了?

吴健南

从宏观角度而言,的入狱对大马的整体发展而言还是有重大划时代意义,尤其提醒往后的政治人物尤其国家级领袖,没有任何人能够超越法律乃至操控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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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许多人包括纳吉本身也没有想到,他竟然会比原定可能最早的8月26日(联邦法院原定的最后一天听审日期),还要快了足足3天沦为阶下囚。

之所以会如此说,是因为根据联邦法院早前过堂所定的时间表,法院原本是给予纳吉终极上诉案长达9天的时间进行听审。

而且根据一般法庭惯例,在听审双方律师的法律陈词后,还可稍后另行定下另一日期作出决定或判决。

但出乎预料的是,相信为了迫使由司法一姐为首的5司法官团答允其拖延聆审要求,纳吉和其律师团队竟然采取了可谓史无前例的拒绝法律陈词策略。

是的,正如联邦法院5司在书面判决提到的,过去国内大部分案情相似的案例,主要包括被告本身缺庭、没能力聘请代表律师,又或委任了代表律师却缺庭。至于像纳吉此案,明明委任了代表律师出庭,却坚决在法官面前特意拒绝陈词,可谓非常罕见。

面对纳吉律师团队这一令人措手不及的招数,我认为联邦5司一开始似乎也乱了一点方寸,尤其拒绝让其首席辩护律师退出此案不再代表纳吉。

事实上,根据一般法庭惯例,若有任何一方的律师要退出代表某方,法庭都不会加以干预或勉强,那主要是纳吉跟郑宝德之间在律师专业法令底下,作为客户和律师关系的事宜和自由。

当然更严格而言,面对纳吉律师团这种要挟展延聆审的强硬态度,除了律师公会及时表明立场,提醒其律师团已涉嫌抵触律师专业法令以外,其实联邦法院5司也可以把姿态摆得再硬一点以捍卫我们的司法单位威信,包括祭出最有力的藐视法庭权限作为最后警告。

这是合理的。因为须知是纳吉本身将此案上诉到联邦法院,以期推翻早前吉隆坡高庭所作出对其不利的判决。所以既然当初是自己申请上诉,如今本身的律师却拒绝陈词,又或宣称还未准备好陈词。这显然严重自相矛盾和站不住脚。

无论如何,令人欣慰的,联邦法院5司最终站稳了阵脚,在纳吉律师团执意放弃陈词机会的情况下,坚持按照一般司法程序继续完成聆审,乃至最终非常果断地提早下判。

纳吉和其律师团队为何要在此终极上诉平台,祭出这种属于技术层面主要为了拖延审讯,而完全没有触碰案情的诉讼策略?

坦白说,这是当事人的权利。身为外人的我们,的确无权说三道四。

但由于此案涉及广泛公众利益,身为纳税人的我们更希望看到的,是这名前首相至少给予我们所有国民知情权、司法程序等最基本的尊重,以及善用本身被聆听的权利,循规蹈矩并竭尽所能地针对案情内容,提出本身的各项辩护论述和内情等。

事实上,由于刑事案的举证标准非常高而必需超越合理怀疑。因此在另一关键证人刘特佐完全无法被传召供证的情况下,控方所提出的诸多环境证据其实并非完全十拿九稳,且有不少疑点和破绽可被挑起。

更令人失望的,纳吉在庭内发布陈词时,继续针对联邦法院拒绝展延其审讯要求意有所指,包括指当年的案件经历了7年时间才上诉到联邦法院。而他的上诉却犹如进入快速通道,只花了区区4年时间。

但其说辞其实并不客观、全面。因为首先安华以前是在高庭下判阶段,就直接服刑沦为阶下囚。而纳吉本身却自高庭阶段即已被获准暂缓执行入狱判决,甚至带着有罪之身继续周游列国参与各项补选助选。

其二,一般司法原则强调“迟来的正义,等于被否定的正义”。一般无辜者都期许司法的程序能够加速而非被怠慢,正义早日获得伸张。而事实上自制定2012年法庭条规后,当局已拟定一套非常完善的标准作业程序,以大大缩短司法程序的审讯时间,尤其确保避免像过去一样被有心人滥用,一味以财力和时间拖垮无辜者。

若说1990年代前任国家2号人物安华的入狱,是大马政坛的监狱风雨1.0。而如今前任国家1号人物纳吉的入狱,则是监狱风云2.0。

我只能说,从时代背景和标志性象征而言,安华一案所出现的黑眼圈和大床褥等,至少见证了当年敦马任相1.0时,通过蛮横手段干预司法独立和国家机关的独裁者年代。而在纳吉的SRC或案件所留给我们的最深刻印象,却是刘特佐,和其拒绝陈词的律师。

而两案律师团唯一的共同点,根据我的观察,离不开以利益冲突为由,申请要求聆审法官退审。但问题是,有关诉讼手段虽然相似,但时代背景却大有不同。

当年安华的律师团一再作出有关申请,主要是因为当时非常明显受到敦马的严重政治逼害,以及整个国家机制也受到其严厉操控。所以才能成功制造被打压的悲情效果。

但如今纳吉的律师团作出类似申请时,国阵已于上届大选史无前例失去联邦政权,而以东姑麦润为首的司法单位也比过去独立了许多。所以要如法炮制同样的悲情效果,可谓事倍功半,乃至弄巧反拙。

无论如何,从宏观角度而言,纳吉的入狱对大马的整体发展而言还是有重大划时代意义,尤其提醒往后的政治人物尤其国家级领袖,没有任何人能够超越法律乃至操控司法。不管是来自朝野政党,不管贡献多么显赫,一旦滥权贪污失信于民,都会受到法律的公平制裁。

所以,我们可以理解一些吃瓜群众,为何在法庭已下判3天后的今天,依然对纳吉是否真的入狱,抱着半信半疑态度。但经历了这个分水岭后,相信以后大马国民将会以更成熟态度,看待任何国家领导人的被定罪和入狱,更不会担心掀起什么风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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