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靈再也29日訊)勞工法律改革聯盟(LLRC)質疑,如今我國法律的落實,是否由商人所決定?
該聯盟對政府將原訂於9月1日落實的1955年僱傭(修正)法令展延至明年1月1日,表示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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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聯盟向政府提出一個問題,即為何不是由通過民主選舉選出的人民代議士來決定何時落實法律,反而是由商人決定?
該聯盟發表文告指出,人力資源部長拿督斯里沙拉瓦南在本月26日宣佈展延至明年1月1日落實這項法令;很明顯,僱主的強烈反對是導致法令展延落實的原因,但他們的論點是有缺陷的。
指僱主反對論點有缺陷
該聯盟進一步說,馬來西亞僱主聯合會已參加了多次有關勞動法改革的諮詢會議。自上述法案於2021年10月提呈以來,並於今年3月獲得通過後,企業都意識到了這些變化。
“他們有充足的時間根據新的條例調整就業做法,但他們經常試圖爭取時間,拒絕為員工提供更好的工作條件。”
該聯盟提及,工業關係修正法令(177法令)也是如此,即使國會下議院在2019年10月通過該法案,該法令到2021年1月1日才生效,但仍有很多保留意見。
“我們敦促政府不要屈服於商人的壓力和拖延戰術。
“在第14屆全國大選中受到人民委託的國會議員們,不應放棄對選民的責任,其中99%是員工。”
該聯盟指出,鑑於全國大選在即,展延落實1955年僱傭(修正)法令以及提呈沙巴及砂拉越勞工條例,將對馬來西亞選民發出一個有問題的信號。
“政府堅持在原定日期,即今年9月1日落實1955年僱傭(修正)法令,還為時不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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