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邦29日訊)屋主在沒有立下租賃合約下,將傢俱全包的一間公寓單位出租給同事,豈料在租戶退租後才發現屋子被掏空及被蓄意破壞,而且也聯繫不上租戶,導致屋主維修費用損失1萬令吉。
屋主冼美蘭(42歲)與丈夫蔡顯耀(42歲)今日在安邦再也市議員遊佳豪的陪同下召開新聞發佈會,申訴他們的出租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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鄰居證實租戶搬走電視
蔡顯耀表示,他們在2020年5月,將位於斯里白沙羅的一間公寓單位出租給妻子的同事,每月租金為700令吉,未立下任何租賃合約。
他說,對方在去年3月31日通過微信訊息表示退租,並已更換鐵門的密碼,他們在4月1日前往檢查時,發現原本傢俱全包的單位內,所提供的家電、傢俱及廚房用具全部不翼而飛,地板瓷磚被蓄意破壞,電視也被竊取了,對面的鄰居可證實是租戶搬走了電視。
取走衣櫥隔板瓷磚被破壞
“我們也發現衣櫥內地隔層板也被取走,小房的瓷磚也被惡意破壞,必須重新裝修;整套價值約3000令吉的鍋具也被拿走。”
他指出,他們損失約1萬令吉,所收到的租金不夠修理。
蔡顯耀指出,他們也立即報案,警方錄取口供後,告知已逮捕嫌犯並扣留兩天,之後則沒有任何後續,無辦法得知是否採取任何行動。
租戶被警扣留兩天沒下文
他說,該租戶被警方扣留當天,其丈夫曾致電聯絡要求他們銷案,並稱不小心把電視弄壞了,才把電視搬走,但沒有說要賠償。
他表示,對方是太太的同事,他們因為當時沒有住所,孩子在附近讀書,而把單位租給對方一家三口,如今對方已經離職,並在微信上封鎖,與對方斷聯了。
他指出,他們在過去一年內去了兩間警局,但警方沒有給予任何進展,在租戶被扣留後,不曉得是否被提控上庭,也沒有進行認人程序。
遊佳豪:保障雙方利益
出租屋業須立合約
遊佳豪呼籲屋主要出租屋業時,不論對方是否認識,必須立下租賃合約,以保障雙方利益,尤其是全包傢俱的單位,更需要列明出租時包括什麼電器、傢俱等,以免日後有法律上的糾紛。
他說,在此案中,租戶顯然已犯下偷竊罪行,刑罰是坐牢最多7年、罰款或兩者兼施。
他指出,警方也可援引刑事法典蓄意毀壞他人財產的條文展開調查,其刑罰是坐牢最多5年、罰款或兩者兼施。此外,警方可以作為中介來調解,如果對方達成協議作出賠償,警方可要求事主銷案。
他將協助事主致函給警察總部跟進此案,要求給予官方信函交代是否提控嫌犯。
其他出席者包括遊佳豪助理王俊強、賴慧琴及呂榮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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