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0日訊)控方撤回發給高庭的信函,以要求高庭優先審理前副首相拿督斯里阿末扎希涉及健康思維基金會的47項貪汙、洗黑錢及失信控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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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控官阿都馬力阿育副檢察司今早在審訊開始前說,控方接獲指示撤回昨天發出的上述信函,因此不再有相關申請。
法官:傾向依擇定日期審理
承審法官拿督科林勞倫斯說,他不認為法庭可以對任何案件作出優先審理的決定。
“無論如何,法庭將會根據已擇定的日期進行訴訟程序,我不認為法庭可以決定什麼案件應該聆審或不應該聆審,或決定哪些案件應該優先審理或不優先審理。”
他說,因此法庭的特權是傾向根據已擇定的日期審理案件,阿都馬力阿育表示贊同,並向法官致歉。
鄭寶德:控方向法官施壓
辯護律師拿督鄭寶德則認為,有關信函可詮釋為向法官施壓,以要求儘快結案。
“因為這信函可以被詮釋為向法官施壓,以要求儘快完成此案,這含義很明顯。”
科林勞倫斯說,無論如何,法庭不會受其影響。
鄭寶德表示同意,並希望辯方可以根據法律規則,以及依照法律規則,即被告應有的權益原則,來為其當事人辯護。
科林勞倫斯目前也是前首相拿督斯里納吉被控一馬發展公司(1MDB)的23億令吉貪汙案的承審法官。
本案隨後繼續審理。
扎希供稱,德達飛訊前首席執行員拿督阿布哈尼發和前副董事經理周民民在移交支票給他時,有提到有關款項是政治獻金。
今天是扎希為他涉及健康思維基金會的47項貪汙、洗黑錢及失信控狀案件出庭自辯的第17天。
他在證人欄宣誓供證後,接受代表律師拿督阿末再迪的復問,問及在阿布哈尼發和周民民移交支票給他時,是否有提到提供有關款項的用途時,如是回答。
阿末再迪接著問扎希,為何將有關款項匯入Lewis & Co律師樓的戶頭,以及這筆款項沒有用於政治活動的原因。
扎希:獻金皆匯入Lewis & Co戶頭
扎希答,任何政治獻金,即便用於他作為政治人物的個人活動,但他將有關款項匯入作為基金會信託人的Lewis & Co律師樓戶頭。
“而這是為了用作在健康思維基金會的備忘錄和章程(M&A)下,進行符合基金會目標的活動。”
扎希此前接受控方阿都馬力阿育的交叉盤問時指出,政治獻金不一定交給政黨,因為當這筆款項給予巫統或其他政黨,相關支票是直接過賬給政黨的,但若這筆款項是給予政治人物,則政治人物可自行斟酌,把款項匯入個人戶頭或是個人認為合適的戶頭。
扎希涉及的其中2項貪汙控狀中,被指接收周民民的賄賂,通過Lewis & Co律師樓各別接收Sarana Kencana私人有限公司總額600萬令,為身為一名公職人員即內政部長的自己謀取利益,以讓德達飛訊與內政部直接洽談,讓前者受委為大馬移民局增加供應護照芯片5年的合約,或提供1250萬個植入大馬護照中的生物數據頁面的聚碳酸酯芯片。
扎希:受基金備忘錄章程約束
沒拿資金用於個人利益
扎希在復問環節中說,受到健康思維基金會的備忘錄和章程(M&A)的約束,因此他沒有任意挪用基金會的資金,用於個人利益。
辯護律師哈密迪問扎希,在接受交叉盤問時,不同意控方主張的原因,控方此前主張扎希沒有阻止Lewis & Co律師樓將基金會的資金存放在定存,是因為有關行為涉及其個人利益。
否認因私利未阻放定存
扎希說,他不同意控方主張,因為Lewis & Co律師樓為客戶戶頭保管資金,不管資金是存放在來往戶頭或定存,該律師樓肯定依法行事,以確保客戶,即健康思維基金會的利益受到保障。
“肯定的是,這並不是我的個人利益,更不用說我下達指示給Lewis & Co律師樓,讓該律師樓做出有利於我的付款。”
他說,雖然基金會是他所發起,但他受到基金會的備忘錄和章程的約束,必須在沒有利益和個人利益的衝突下,遵守基金會備忘錄和章程規定。
此外,受詢為何不同意控方主張,即在收到商人祖乃益1525萬令吉支票時,在常識中必定心存感激和感到高興的原因時,扎希說,如果高興,就如同他很高興收到賄款一般。
“應該高興或感激的人是捐款者,因為捐款者可以積德,這是我表達的意思。”
他說,從祖乃益獲得的這筆款項,是為了在選區峇眼拿督建設清真寺和宗教學校,當時收到支票時僅向對方道謝,也沒有質疑這筆捐款的來源是借貸或是偷竊得來的。
扎希完成供證
辯方料傳召40證人
另外,扎希今日完成供證,辯方預料傳召40名證人。
在下午4時許,辯護律師拿督阿末再迪說,他們與首席辯護律師拿督鄭寶德商議後,共同決定無需對扎希進行更多的復問,因為他們發現早前的提問已涵蓋所有內容。
這意味著,出庭自辯17天后的扎希,終於在今天完成供證程序。
本案從今年4月13日開始進入辯方自辯階段,傳召扎希作為首名辯方證人。
另一名辯護律師哈密迪說,辯方傳召的證人減至40人,在這些證人出庭供證的2周前,辯方將向控方提供證人的書面證詞。
“下一個審訊日期將是9月19日,我相信直到(9月)22日,將根據我們的證人名單傳喚這些證人。”
主控官拿督拉惹羅仄拉副檢察司認為,法庭有必要擇定更多日期聆審此案。
鄭寶德則說,辯方有信心能在現有的日期完成40名證人的供證。
根據法庭系統,本案擇定的審訊日為9月19至22日、26至29日、10月31和11月7至10日。
高庭是在今年1月24日判決扎希47項貪汙、洗黑錢及失信罪名成立,須出庭自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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