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靈再也30日訊)巫統最高理事拿督斯里阿莎麗娜說,希盟兼公正黨主席拿督斯里安華不也是在希盟執政後獲得特赦,湯米湯姆斯受委總檢察長不也是“希盟的人”,為何淨選盟沒有批評希盟危害我國的法治精神,卻指責她在巫統特別彙報會中危害法治。
“希盟的首相撤換總檢察長,國盟也是如此,但是巫統或國陣的首相不能撤換?這是雙重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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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莎麗娜也是首相委任的部長級的法律和人權事務特別顧問,她在臉書說,讓人感到傷心的是,每個人以為她說的是委任新的總檢察長,以便可以操弄司法,撤銷其黨員的刑事提控或者尋求特赦。
“這不是我的目的,也不是特別彙報會的目的,請再看看我發表的演講。
“我在演講中,我有要求撤回總檢察長,釋放巫統北根區國會議員拿督斯里納吉嗎?有說讓他無需面控嗎?”
她也質問淨選盟在“任何人還未被定罪前皆是無罪”的原則面前,是不是有不同的標準。
“被告解僱其律師之後,律師不能退出審訊?這是我國史無前例的事情。人民指責被告濫用法律程序時,那麼被告的權益被濫用了怎麼辦?淨選盟不是堅持‘任何人應該有機會獲得辯護’的原則嗎?”
她說,上週的彙報會只是巫統為了凝聚黨員的團結大會,在巫統的默迪卡禮堂裡面舉行。
“巫統高層沒有暴民心態,我們沒有上街遊行,沒有導致民眾的不便。”
阿莎麗娜在上週六的巫統主席特別彙報會上發表談話時說,總檢察長的權力非常大,在任何一個國家,無論誰成為首相,都會任命“自己人”擔任總檢察長。
她質疑為何首相沒有委任“自己人”擔任總檢察長。
淨選盟2.0主席範平東針對上述談話批評阿莎麗娜,後者週一在臉書回應一則“致範平東的公開信”。
阿莎麗娜指出,她以為與範平東的關係是超越政治,對方會以戰友,甚至是朋友的身分聯絡她。
“我們不是互不認識,為何你不直接聯絡我,詢問我在巫統特別彙報會說了什麼?明明我們為了反跳槽法令和多政黨民主國會核心小組一起合作了幾個月。”
她說,範平東卻公開表示對她感到失望,她只好公開解釋,希望消除範平東的疑慮。
“我還是你所認識的我,那個一起討論無數次的我,以及一直參與公開論壇的我。我從1990年開始擔任律師,2004年開始擔任國會議員,我無法接受行政權干預司法權的事情發生。”
她指出,在其演講中,她只是堅持“任何人在定罪前都是無罪的”這項原則,舉證的責任在檢控方,相信更換律師被駁回一事會間接影響判決。
“我有要求釋放納吉嗎?答案是沒有。”
她說,她並沒有談及案情的細節,只是提及一位大馬公民的法律權益,任何人有權辯護及增加新證據,但是納吉的上訴在技術層面而言是被政府駁回。
“總檢察長是政府的律師,是唯一可以支持任何申請的人。你質疑我在前首相丹斯里慕尤丁和現任首相拿督斯里依斯邁沙比利時在委任總檢察長方面的立場改變了。”
她說,當她在演講時說“他的人”,這與她一貫以來要求三權分立、總檢察長和檢控官職權分開的立場毫無關係。
“我沒有冒犯現任總檢察官的意思,他是我尊重的好人。”
她說,根據聯邦憲法第145條文,總檢察長是政府內手握大權的官員,是政府的首席法律顧問和代表政府的法律顧問,不只是行政權的一分子,也是職位最高的檢控官,可以自行決定提控或撤銷任何法庭審訊,除了伊斯蘭法庭、原住民法庭和軍事法庭。
她認為,總檢察長一職應該由兩個人擔任,其一是政治委任或部長級的總檢察長,出席內閣會議及對國會負責,須回答國會議員的質詢;其二則是一名專業的檢察官,是高級檢控官,不是政治委任,一如英國的做法。
“當我說‘他的人’時,或許你(範平東)誤會我了,這是說政治委任或部長級別的總檢察長,我已經在國會說過很多次了,尤其是冠病疫情期間頒佈不合理的緊急狀態。”
她說,我國曾經有兩名通過政治委任的部長級總檢察長,分別是丹斯里阿都卡迪爾和丹斯里韓沙阿布沙末,都是來自巫統的人選,如果按照過去的做法,就不會有如今的爭議。
“通過政治委任的部長級總檢察長不就是可以加快我們所要的國會改革議程?可以立刻修正法令和修憲、解決人權、公民權和選舉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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