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0日訊)首相署前部長拿督再益依布拉欣認為,聯邦法院首席大法官敦東姑麥潤應傳召總檢察長丹斯里依德魯斯,要求對方解釋為何無需因為一封引起爭議的信函而被面對藐視法庭的訴訟。
他在接受《自由今日大馬》的訪問時指出,儘管副檢察司已於今早撤回了這封由總檢察署所發出的信函,但東姑麥潤應要求寫這封信的副檢察司做出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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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益所指的是由一封志期8月29日,由阿都馬力阿育副檢察司寫給法官拿督科林勞倫斯的信函,要求優先審理前副首相拿督斯里阿末扎希涉及健康思維基金會的47項貪汙、洗黑錢及失信控狀的案件。
信函史無前例涉藐視法庭
他認為,這封試圖規定法庭審理案件的優先順序的信函是史無前例的,且已構成藐視法庭。
“今早的撤回不是因為寫信的人覺得錯了並表示悔意,它之所以被撤回,是因為它的副本在社交媒體上瘋傳後,引發了警報。”
再益指出,總檢察署的有關請求“令人震驚”,且清楚表明了“政治對司法機構的干預”。
這封引起爭議的信函內容寫道:“我被指示要求(法官)優先審理上述案件(總檢察署對阿末扎希),優先於同樣由閣下所審理的(涉及前首相納吉)1MDB案件。提出這項請求是為了讓辯方的案件能夠儘快結案。”
再益指出,副檢察司在信函中提及自己是受到“指示”,也就是受到總檢察長的指示。
他認為,總檢察長向任何法庭發號司令,都是“完全錯誤且不可接受”。
他說,總檢察署的要求帶有政治干預的味道,顯然希望加速阿末扎希的案件審訊,而非也是在審訊中的納吉1MDB案,這讓巫統內外人士都不可避免地推論,這麼做是為了政治利益。
再益說,總檢察長必須立即解釋他涉及這項請求的真正原因,而大馬律師公會主席謝依琳也應就此事表達律師公會的立場。
“律師公會主席在攻擊我和我的同事時非常快速,她聲稱我們在納吉的SRC案上訴中濫用了程序,現在是她證明自己真正價值的時候了。”
他也促請國會反對黨領袖拿督斯里安華“強烈且毫不含糊地”譴責政府部門對司法機構的干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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