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0日讯)高庭今日驳回前首相夫人拿汀斯里罗斯玛要求撤换砂拉越学校太阳能舞弊案主控官拿督斯里哥巴斯里南而提出的司法检讨准令申请。
高庭上诉及特别权力组法官拿督阿末卡玛是在今日以电邮的方式,作出上述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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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末卡玛指出,高庭批准总检察署在罗斯玛寻求撤换主控官巴斯里南申请中所提出的初步反对。
“有鉴于此,申请人(罗斯玛)提出的司法检讨准令申请被驳回。”
根据总检察署入禀法庭的初步反对文件内容显示,法庭不应发出司法检讨准令予罗斯玛,原因很简单,即此申请是超时的,而且是在滥用法庭程序。
“法庭已择定9月1日就砂拉越学校太阳能舞弊案作出裁决。因此,申请人(罗斯玛)在本诉讼程序中试图做的事情构成了对刑事司法的干预。”
罗斯玛是在6月24日入禀法庭申请获得司法检讨准令,以寻求法庭宣判哥巴斯里南,在她被控的刑事案件中受委高级副检察司是违法的。
罗斯玛把总检察署、政府和哥巴斯里南,列为第一至第三答辩人。
罗斯玛要求法庭宣判委任斯里南为高级副检察司的三封法定任命书是违法的,日期分别是2020年7月8日、2021年5月21日、2021年5月11日。
高庭是于2021年9月24日,在审理罗斯玛面对的砂拉越学校太阳能舞弊案时,驳回罗斯玛寻求撤换哥巴斯里南的申请。
罗斯玛针对高庭的裁决提出上诉后,上诉庭于2021年12月6日驳回上诉。
在今年5月27日,联邦法院驳回罗斯玛要求法庭宣判她被控在砂拉越学校太阳能板混合柴油机的维修及运作综合工程索贿及收贿案(砂拉越学校太阳能舞弊案)审讯无效,以及宣判哥巴斯里南作为该案主控官是不合法的上诉申请。
高庭是于2021年2月18日宣判罗斯玛在砂拉越学校太阳能舞弊案中表罪成立,须出庭自辩。
在砂拉越学校太阳能舞弊案中,罗斯玛被控在砂拉越州369所学校的太阳能板混合柴油机的维修及运作综合工程合约中索贿1亿8750万令吉,以及收贿650万令吉,抵触2009年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16(a)(A)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第24(1)条文下被定罪。
法庭已择定9月1日就砂拉越学校太阳能舞弊案作出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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