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靈再也30日訊)巫統宣傳主任沙里爾韓丹促請政府將總檢察長和檢控官職權分開。
他針對巫統黨主席拿督斯里阿末扎希涉及的健康思維基金會案的控方撤回要求高庭優先審理此案的信函,在臉書發文質問,若巫統領袖之前被指使用策略拖延案件,該信函是否是控方加速案件審訊的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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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代表總檢察長髮出該信函,加速巫統主席的案件?”
他說,法庭是獨立機構,有權擇定案件日程等事項,但控方為何可以影響案件日程?
他表示,這不意味著巫統想要干涉法庭事務或要求釋放任何人物,而是質問總檢察長辦公室兼檢控官為何能任意要求加速案件審訊。
他說,巫統及律師公會早前曾求將總檢察長和檢控官職權分開。
他指出,聯邦憲法第145(3)條款賦予總檢察長斟酌權,以進行或中止任何刑事案件訴訟,因此將總檢察長和檢控官職權分開的要求是適當且必行的,因此各方不應該質疑巫統提出該要求的動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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