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檳城31日訊)《光華日報》前廣告員梁仁杰起訴報館推定解僱(Constructive Dismissal),檳城工業庭宣判梁仁杰勝訴,《光華日報》須賠償8萬6475令吉87仙。
根據判詞,梁仁杰稱自己為《光華日報》服務34年,最後職位是廣告員,月薪2362令吉30仙,另有津貼423令吉20仙;2018年55歲退休時,獲3萬4466令吉77仙退休金。
ADVERTISEMENT
2019年7月10日,原本在檳城上班的梁仁杰被公司調派到吉隆坡分社,雖然梁仁杰不同意,但還是在8月16日南下吉隆坡分社報到。較後發生的事,讓梁仁杰覺得公司惡意針對,以致他結束工作合約辭職;之後他於9月間起訴公司。
聽了雙方的證詞後,檳城工業庭認為此案需根據與推定解僱(指僱主有意讓僱員工作環境惡劣或不公平,迫使其自動離職)相關的法律條文審理。
經過近3年的研審,檳城工業庭最終於本月26日裁決,《光華日報》須在30天內,對梁仁杰作出以上賠償。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