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灵再也31日讯)社险机构从9月1日起落实新的投保社险顶薪,也就是从原本的4000令吉调高至5000令吉。
整体福利增25%
社险机构首席执行员拿督斯里莫哈末阿兹曼说,提高投保社险顶薪有助于提高社险机构的保护范围,整体福利增加了25.3%,包括暂时丧失能力福利(FHUS)、永久丧失能力福利(FHUK)、遗孀抚恤金、伤残抚恤金及丧礼费、求职津贴、收入减少津贴(EPB)及提前重新就业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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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发文告指出,这是1969年雇员社会安全法令(法令4)和2017年就业保险法令(法令800)修正之后落实的措施之一。
他指出,从9月开始,月薪超过4000令吉的雇员所需缴纳的社险保费数额,分别列入在1969年雇员社会安全法令的第三附表和2017年就业保险法令的第二附表。
“至于月薪超过5000令吉的雇员所需缴纳的社险保费则按照顶薪5000令吉计算。”
他说,因此,雇主于9月开始根据修订后的顶薪调整保费,新数额必须列入薪水单中,以便社险机构检查。
“全国大约有150万名雇员或将近19%的社险会员最调高顶薪的措施中受惠,包括本地和外国雇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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