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日讯)如无意外,前首相夫人拿汀斯里罗斯玛被控在砂拉越学校太阳能舞弊案索贿及收贿案今日将在吉隆坡高庭迎来裁决,罗斯玛会当庭无罪释放或罪名成立?届时就会揭晓。
罗斯玛是我国首名被控上法庭的前首相夫人;联邦法院五司在上周二,也就是8月23日,一致驳回纳吉SRC国际公司洗钱案终极上诉,维持原判,纳吉随即入狱到加影监狱服刑12年,成为建国史上首位被判入狱的前首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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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是纳吉入狱的第10天,而他的夫人也在今日将迎来自己会否罪名成立入狱的命运。
不过,罗斯玛在下判日前夕,也就是昨天(30日)临时入禀法庭提出申请,要求承审此案的吉隆坡第二刑事高庭法官莫哈末再尼退审。
因此,预料莫哈末再尼在今日早上9点开庭时,将会先聆审这项申请。
如果这项申请被驳回,相信莫哈末再尼将会接着进入此案的裁决阶段,下判罗斯玛是否罪名成立。
若高庭批准罗斯玛的申请,法官必须退审,则将影响到原定于今日下判的裁决。
在申请文件中,罗斯玛说,在8月26日,她读到了部落客拉惹柏特拉发表的题为“罗斯玛将在9月1日被判罪成”的文章。
她表示,她读到这篇文章时感到惊讶,因为这篇文章声称,砂拉越学校太阳能舞弊案的判决已经完成,但判词却不是由莫哈末再尼撰写,而是其他人代笔。
罗斯玛说,文件外泄事件引起诸多质疑,特别是法庭在审理砂拉越学校太阳能舞弊案时的能力、公正、智慧和诚信。
她表示,判词外泄使她怀疑,莫哈末再尼在第三方影响之下,再无法不偏不倚地履行职责。
根据一般程序,若高庭法官宣判罗斯玛有罪,罗斯玛还可上诉至上诉庭;一旦高庭宣判无罪,罗斯玛则会被释放,但控方可上诉至上诉庭。
假若上诉庭维持罗斯玛有罪的判决,她有权到联邦法院提出上诉;上诉庭宣判罗斯玛无罪,罗斯玛则会被释放,但控方可上诉至联邦法院。
联邦法院将会是最后的审判阶段,若罗斯玛依旧被判有罪,将依据其罪行判决监禁及罚款;期间,罗斯玛还可要求国家元首给予特赦(如公正党主席拿督斯里安华鸡奸案在2018年被特赦的情况),但在元首给予特赦前,罗斯玛需执行坐牢的刑罚。
一旦联邦法院判决罗斯玛无罪,他将遭到释放,其控状也将被撤销。
值得一提的是,于2020年2月5日开审的砂拉越学校太阳能舞弊案中,罗斯玛此前已多次入禀法庭,寻求撤换在此案中担任主控官的前联邦法院法官拿督斯里哥巴斯里南。
高庭于2021年9月24日,在审理罗斯玛面对的砂拉越学校太阳能舞弊案时,驳回罗斯玛寻求撤换哥巴斯里南的申请。
罗斯玛针对高庭的裁决提出上诉后,上诉庭于2021年12月6日驳回上诉。
在今年5月27日,联邦法院驳回罗斯玛要求法庭宣判她被控涉及砂拉越学校太阳能舞弊案的审讯无效,以及宣判哥巴斯里南作为该案主控官是不合法的上诉申请。
在今年6月24日,罗斯玛入禀法庭申请获得司法检讨准令,以寻求法庭宣判哥巴斯里南,在她被控的刑事案件中受委高级副检察司是违法的。
在今年8月30日,高庭驳回罗斯玛提出的司法检讨准令申请。
此案的控方团队是以拿督斯里哥巴斯里南高级副检察司为首,其他副检察司包括阿末阿克南、慕斯达法以及傅益廷等等。
至于辩方律师团队则有拿督佳吉星、拿督阿克贝丁和阿兹鲁。
罗斯玛是在2018年11月起,先后被控3项罪状,即在2016年至2017年之间,向Jepak公司时任董事经理赛迪索取1亿8750万令吉、150万令吉和500万令吉贿金,以协助该公司通过直接谈判方式,向教育部取得砂州内陆369所学校,安装太阳能板计划及发电机柴油供应和维修工程。
此案于2020年2月5日开审后,经历42天控辩阶段的审讯。控方经过34天的审讯,包括提交的结案陈词,传召23名控方证人出庭供证后,于2020年12月11日宣布完成举证工作。
莫哈末再尼于2021年2月18日宣判罗斯玛表罪成立,谕令她需要出庭自辩。
自辩阶段于2021年10月5日开始,共传召2名辩方证人,即罗斯玛及时任首相署大马第一夫人组主任拿督斯里茜蒂阿兹莎后,于2022年2月23日完成自辩阶段。
在2022年5月12日案件过堂时,莫哈末再尼择定2022年7月7日为罗斯玛被控涉及砂拉越学校太阳能舞弊案,作出裁决。然而在7月1日的案件过堂后,莫哈末再尼择定将下判日改至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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