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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12:33pm 01/09/2022

滾動報導 | 罰款比納吉高很多!羅斯瑪保外今不入獄

报导:梁康、陈静慧、张韦瑜
羅斯瑪(前排左三)最終難逃罪名成立命運,被判坐牢10年及罰款9億7000萬令吉。(黃志漢攝)

4:50pm 向支持者招手 羅斯瑪回家了

在法庭逗留了8小時後,羅斯瑪離開吉隆坡法庭,返回住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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儘管剛剛在庭內哭泣情緒激動,但她依然向支持者招手,感謝他們到法庭聲援。

羅斯瑪乘車離開法庭,守在法庭外的支持者拉蒂雅雖然被籬笆阻隔,依然朝羅斯瑪揮手目送她離去。

罪名成立被判坐牢10年、罰款9億7000萬令吉的羅斯瑪在上訴期間,獲保外候審。

儘管剛剛在庭內哭泣情緒激動,但她依然向支持者招手,感謝他們到法庭聲援。(黃志漢攝)

(陳靜慧攝)

(張韋瑜攝)

4:32pm 羅斯瑪無需即日收監!允許保外候審

法官允許羅斯瑪在上訴期間獲准保外候審,暫緩監禁10年及罰款9億7000萬令吉的刑罰。

4:14pm 若拖欠沒付清罰款 最高得另外坐牢30年

法官表示,若羅斯瑪拖欠罰款,每一項控狀必須個別再監禁10年。

這意味著,若她拖欠罰款沒有付清,3項控狀須各坐牢10年,得額外監禁共30年。

4:11pm 法官判羅斯瑪10年監禁 罰款9億7000萬令吉

罰款額沒得減刑!法官莫哈末再尼判處羅斯瑪9億7000萬令吉最高罰款,坐牢10年。

她的罰款額也比丈夫納吉被判罰款的2億1000萬令吉,高出許多。

【閱讀全文】

3:45pm 法官休庭考慮刑罰 羅斯瑪最高可被罰款9.7億

法官聽完雙方律師針對刑罰的陳詞後宣佈休庭,他表示,需要一些時間考慮。

主控官哥巴斯里南表示,法官在罰款額刑罰方面沒有裁量權,根據法律,罰款額為賄賂金的5倍,即9億7000萬令吉。

如果羅斯瑪沒法償還罰款,則需要增加監禁刑罰;對此,法官有裁量權。

3:40pm “法官,請念在羅斯瑪對社會貢獻,從輕發落”

羅斯瑪辯護律師佳吉星求情,希望法官能考慮到羅斯瑪對社會的貢獻、初犯等因素,從輕發落。

他建議,法官判處羅斯瑪監禁一天,外加其他輕罰。

3:35pm 羅斯瑪對主控官說:這是要殺死我!

主控官哥巴斯里南要求20年監禁的最高刑罰或接近最高刑罰,罰款額為賄賂金的5倍即9億7000萬令吉。

他說,這是為了向社會傳遞一個訊息,貪汙是威脅社會的所有疾病。

羅斯瑪在聽聞上述罰款額時輕聲說:“這是要殺死我。”

3:30pm 控方建議羅斯瑪坐牢20年

主控官拿督斯里哥巴斯里南高級副檢察司建議判處羅斯瑪最高刑罰,即坐牢20年。

在這重要的下判日,身穿金黃色馬來裝的羅斯瑪,抵達吉隆坡法庭大廈。(黃志漢攝)

3:18pm 羅斯瑪哭了!“我從來沒碰過Permata的錢!”

被告羅斯瑪在庭上發言,她哭了。

“離開法庭前我要說的是,我曾是第一夫人,我為了國家學前教育計劃(Permata)貢獻。”
 
“我不是在自吹自擂,我關心社會疾病所以才對Permata很熱衷。”
 
 
“如果這最終有罪,我交給上蒼。”

3:16pm 羅斯瑪律師要求減刑

辯方已經提前準備好羅斯瑪的書面減刑書,羅斯瑪辯護律師拿督佳吉星在庭上進行宣讀。

3.00pm 數名羅斯瑪支持者對判決失望 淋雨不肯離去
天空下起細雨,羅斯瑪支持者對判決失望,仍不願離開法庭外圍。

【閱讀全文】

(張韋瑜攝)

2:57pm 法官:羅斯瑪3項罪名 全部成立

法官說,控方對於3項控狀成功釐清疑點,因此宣判所有3項控狀罪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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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5pm 羅斯瑪進入被告欄

2:54pm 法官不批准上訴 開始對羅斯瑪案下判!

雖然羅斯瑪辯護律師拿督佳吉星提出,要暫緩執行上述申請被駁回的決定,以便提出上訴,但是法官並沒有批准,並決定案件繼續,並宣讀主案判詞。

【閱讀全文】

罗斯玛律师要求展延被拒绝!法官:我只给你半小时
承審羅斯瑪涉嫌索賄及收取賄賂案的法官莫哈末再尼。

2:43pm 法官:駁回羅斯瑪申請

高庭法官莫哈末再尼宣判,羅斯瑪在砂拉越州太陽能板合約中索賄及收取賄賂案要求法官退審的申請被駁回。

2:41pm 午休結束,羅斯瑪案開庭

羅斯瑪已回到法庭,法官莫哈末再尼即將宣佈羅斯瑪律師要求法官退審申請的裁決。

2:16pm 女兒陪伴 羅斯瑪回到法庭

羅斯瑪在女兒諾麗雅娜陪同下抵達第二刑事高庭,準備出席午休後的審訊。

1:20 pm 羅斯瑪會否發生“突發狀況”?
不確定羅斯瑪的律師會否召開新聞發佈會,也不曉得羅斯瑪會否在這個時候離開法庭,或發生任何突發情況,許多媒體人員在午休時間依然駐守新聞發佈會區域。

(陳靜慧攝)

12:50pm:法官宣佈休庭 “午休後宣佈裁決”

哥巴斯里南與佳吉星分別完成針對要求法官退審申請的陳詞,法官莫哈末再尼宣佈午休,他會在午休後,針對羅斯瑪律師要求法官退審的申請,宣佈他的裁決。

法庭將會午休至下午2時。

12:30pm 主控官:羅斯瑪獲公平審訊才是最重要的

主控官拿督斯里哥巴斯里南高級副檢察司要求法庭駁回羅斯瑪律師以判詞草擬書外洩,而要求法官退審的申請,他認為此案被告獲得公平審訊才是最重要的。【閱讀全文】

主控官:应驳回罗斯玛申请·交上诉庭裁定法官对错
主控官:應駁回羅斯瑪申請·交上訴庭裁定法官對錯。

12:08pm 羅斯瑪律師陳詞後 輪到法官質問他

法官莫哈末再尼質問羅斯瑪辯護律師佳吉星:“你認為我會用第三方準備的判詞草擬書,作為我的判詞嗎?”

他向佳吉星詢問了多道問題,兩人在庭內的完整對話……【閱讀全文】

11:47am 代表律師一句話 羅斯瑪笑了出來

羅斯瑪辯護律師佳吉星在庭上針對兩份宣稱是“洩密文件”的內容進行剖析,他說,根據文件出現的“我們”字眼,他確認文件是由2人或以上撰述的。

同時,這兩份文件的作者相信也是不同的人。

當佳吉星在庭上質問“這其中的我們是誰?我們是誰?”,在庭內聆聽法官退審申請審訊的羅斯瑪忍不住笑了出來。

11:40am 羅斯瑪女兒抵達法庭

羅斯瑪女兒諾雅娜抵達法庭,進入庭內聆聽母親涉嫌索賄及收取賄賂案的審訊。

11:10am “司法獨立需要人民信任” 羅斯瑪律師:法官不該偏袒

羅斯瑪辯護律師佳吉星說:“我不是說你(法官)會被這個(外洩文件)影響,但它始終存在。”

他說,法官不該偏袒,並指司法獨立談的是信任,即公眾與人民的信任。

10:50am 羅斯瑪律師:不是道聽途說!“警方證實調查外洩文件”

羅斯瑪辯護律師佳吉星表示,警方在週六(27日)證實調查外洩的文件。

因此,他質問:“(控方的)宣誓書是在什麼基礎下說申請(法官退審)是根據‘道聽途說’的證據?”

【閱讀全文】

10:45am 羅斯瑪律師:判詞已外洩 法官應退審

羅斯瑪辯護律師佳吉星說,他們提出法官退審的申請,是基於一份由第三方代表法官書寫的判詞已外洩。

10:32am 羅斯瑪案重新開庭

10:23am 季平進入庭內陪伴羅斯瑪

納吉與羅斯瑪小兒子季平進入庭內,陪同母親並給予精神支持。

10:19am 準備開庭

30分鐘時間到,法庭提醒律師準備開庭。

9:43am 法官要今天下判羅斯瑪命運!暫休庭“我可以等你們”

法官莫哈末再尼宣佈暫時休庭,讓羅斯瑪辯護律師拿督佳吉星做準備。

他表示,不認同佳吉星展延今日下判案件的要求。這意味著,截至目前,法官維持在今日下判羅斯瑪是否罪名成立。

法官:“我原本以為你需要幾分鐘準備。”

佳吉星:“給我半個小時。”

法官:“好,我可以等你們。”

9:42am 羅斯瑪律師要求展延被拒絕!法官:我只給你半小時

羅斯瑪辯護律師拿督佳吉星表示,由於今早才收到主控官的宣誓書,他們需要時間書寫回復,因此他要求展延聆審法官退審案件的申請。

不過,這遭到法官莫哈末再尼拒絕,並表示自己只同意給予羅斯瑪律師半小時時間準備。

【閱讀全文】

9:40am 羅斯瑪律師:根據當事人指示申請法官退審

承審此案的吉隆坡第二刑事高庭法官莫哈末再尼詢問,羅斯瑪申請法官退審是誰的“主意”?

羅斯瑪代表律師——拿督阿克貝丁回覆:“我們是根據(當事人)指示行事的。”

9:35am 控方:應拒絕羅斯瑪申請

主控官拿督斯里哥巴斯里南高級副檢察司要求高庭,拒絕羅斯瑪要求法官退審的申請。

9:24am 正式開庭!先審理羅斯瑪申請法官退審

羅斯瑪被控在砂拉越學校太陽能板混合柴油機的維修及運作綜合工程收賄案開庭!

法庭將先聽審羅斯瑪提出的要求——承審法官莫哈末再尼退審申請。

8:55am 開庭前5分鐘 羅斯瑪到了!
身穿金黃色馬來裝的羅斯瑪,抵達吉隆坡法庭大廈。

她涉及的砂拉越州369所學校的太陽能板混合柴油機維修及運作綜合工程合約索賄及收取賄賂案,將於第二刑事高等法庭開審,法官將會下判她是否罪名成立。

(陳靜慧攝)

現場只見到數位羅斯瑪支持者。(張韋瑜攝)

8:50am 沒大批支持者聲援羅斯瑪 現場冷清

羅斯瑪被控索賄及收取賄賂案迎來下判日,但庭外沒有大批支持者聚集聲援,現場冷冷清清…… 【閱讀全文】

(胡耀森攝)

8:43am 羅斯瑪支持者要入庭聆聽下判 被拒絕!

一名自稱是羅斯瑪支持者,來自雪蘭莪雙溪毛糯的63歲婦女不滿為何公眾無法進入庭內,聆聽羅斯瑪案裁決…… 【閱讀全文】

(胡耀森攝)

8:40am 羅斯瑪律師到了
羅斯瑪的其中兩名代表律師——拿督阿克貝丁和阿茲魯抵達吉隆坡法庭大廈。

(陳靜慧攝)

8:08am 全球媒體聚焦羅斯瑪案下判

吉隆坡法庭今日採取嚴格的限制措施,包括了限制進入吉隆坡法庭大廈採訪的媒體人數。

多名已獲取採訪通行證的記者、攝影師以及錄影師已開始陸續進入吉隆坡法庭大廈的範圍內。

由於報名採訪此案的國內外媒體人數眾多,有大約來自50家媒體機構的記者,攝影師和錄影師,因此為避免出現混亂,法庭已安排媒體人員在本週二(30日)下午,前往法庭換取採訪通行證。

沒有采訪通行證的媒體人員,一律不得進入法庭大廈範圍內。

(陳靜慧攝)

滚动报导 | 罗斯玛会是首位罪成的前首相夫人吗?9am开审
被控索賄及收取賄賂的羅斯瑪會否成為大馬史上,首位罪名成立的前首相夫人?(檔案照/星洲日報照片)

羅斯瑪下判日就在今天

被控索賄及收賄的前首相夫人拿汀斯里羅斯瑪於去年2月18日3項控狀全表罪成立,她會否罪名成立,今日就會下判!

不過,羅斯瑪在下判日前夕,也就是昨日以判詞文件提前外洩為由,臨時提出申請要求承審法官莫哈末再尼退審。

如果罪名成立,刑罰會是什麼?

以上3項控狀一旦罪成,每項控狀可被判處坐牢20年,以及被罰款不少於賄金的5倍。

羅斯瑪被控什麼罪?

她被控在砂拉越州369所學校的太陽能板混合柴油機維修及運作綜合工程合約中,索賄及收取賄賂。在此案中,她牴觸了《2009年反貪汙委員會法令》第16(a)(A)條文,並可在相同法令第24(1)條文下被定罪。

控狀1:羅斯瑪被控通過前助理裡查,向Jepak控股公司董事經理賽迪阿邦三蘇丁為自己索取1億8750萬令吉賄金,佔合約總值12億5000萬令吉的15%。

控狀指出,這是作為協助Jepak控股公司以直接協商方式,獲得教育部在396所砂拉越鄉區學校安裝太陽能供應合約的酬金。

羅斯瑪被控於2016年1月至4月期間,在雙威太子廣場底樓的Lygon Bistro餐廳犯下上述罪行。

控狀2:

羅斯瑪被控於2017年9月7日在大使花園私邸,收取賽迪的150萬令吉。

控狀3:

羅斯瑪被控於2016年12月20日在布城首相官邸,透過裡查收取賽迪的500萬令吉賄金,以作為她協助Jepak公司以直接協商的方式,從教育部取得上述工程合約的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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