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日讯)前首相夫人拿汀斯里罗斯玛代表律师拿督佳吉星在要求法官退审的审讯中指出,在法律下,申请人无需提供确凿的证据,来证明法官存在偏见。
今日是罗斯玛被控在砂拉越州369所学校的太阳能板混合柴油机维修及运作综合工程合约中,索贿及收取贿赂案的下判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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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罗斯玛律师以判词外泄为由要求法官退审,审讯目前正在进行中。
佳吉星今日在庭上说,他们只需要提出任何可引起存在偏见风险的证明。
他否认辨方是基于道听途说,而申请要求法官退审。
佳吉星说,这是因为法庭此前已针对“判词”外泄事件,向警方作出投报。
“冼都警区主任也证实,警方援引官方机密法令第8条文(泄露信息)以及刑事法典第203条文(公务员把任职期间或以权力取得的资讯泄漏出去),展开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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