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要貪汙入獄,實為國家社會重大創傷。假使因而痛定思痛,制定合宜的反貪腐體制(而不是虛晃一招),在創傷中成長,將危機化為轉機,並清理其他不合時宜的制度法令,國家社會將會朝向公平、進步邁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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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首相因貪汙入獄,民間反應兩極。大快人心有之,大官貪汙必須接受法律制裁。亦有政要支持者,期待翻案如要求元首特赦等等。倘若不久之後大選,預料政要因貪汙入獄一事,將是大選熱議的焦點之一,正反雙方勢力交鋒,對政壇的影響有待觀察。
此外,前首相因重大貪汙案入獄,顯見大馬官方體制幾無監管,任憑高官上下其手,實為國家社會的不幸。同時亦考驗政黨、政治人物以及人民,我們是否擁有足夠的智慧和意志,痛定思痛,確實填補體制的漏洞,杜絕下一位貪官?
部分人士滿懷期待,認為政要入獄一事若能震懾貪官,說不定有望改善政界風氣。不過,再激昂的情緒都只是一時,倘若體制未加強監管官員操守,錯過改革良機,時間一久,政要入獄的震撼隨風而逝,一切如舊,那就太遺憾了。
老實說貪財是天性。即使是億萬富豪,亦極少嫌錢太多。這麼說並非洗白貪汙,而是提醒大家,必須進行完整的體制改革,才有可能稍稍遏止貪汙,畢竟天性的力量太過強大。假使僅僅期待官員個個面對誘惑不為所動,堪比聖人,那就太天真了。
先進國已有完整的反貪腐體制,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政治獻金法、財產來源不明罪等等,立法監管政治人物和高階公務員以權謀私、以私害公的灰色地帶,加上媒體和司法的力量,才能發揮功效。當然,儘管監管綿密,先進國仍不時出現貪腐個案,那就亡羊補牢,將漏洞補上就好。法律終究是死的,有心人總會鑽研出堪用漏洞,所以反貪腐是永無止盡的工作。
臺灣某知名作家曾大力呼籲臺灣應效法德國,制定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以便遏止貪汙歪風。多年後她擔任高官,必須依法申報財產之際,卻公開對媒體抱怨,申報財產侵害她的隱私,不過當然她還是乖乖申報了。即使是高級知識分子,為了護產,與當年她嚴詞批判的政治人物,立場其實是一樣的。由此可知,立法監管高官財產,有多麼不容易。但不做,官場風氣很難確實改善,頂多風聲緊的時候,低調一點。
公職人員財產申報,乍看防君子不防小人。可是,政敵一定會緊盯其他人的財務狀況,逮到把柄便會公諸於世,這才是真正的防腐劑。媒體和政治人物的彼此監督,讓貪汙的後果很難收拾,或能有效改善官場風氣。
政要貪汙入獄,實為國家社會重大創傷。假使因而痛定思痛,制定合宜的反貪腐體制(而不是虛晃一招),在創傷中成長,將危機化為轉機,並清理其他不合時宜的制度法令,國家社會將會朝向公平、進步邁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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