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判词外泄事件,不论真假,当局不能等闲视之,必须迅速采取行动,以免司法的公信力与形象受到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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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个月,前首相纳吉涉及的SRC国际公司洗钱案终极上诉遭联邦法院驳回,入狱坐牢。纳吉身陷囹圄之后,坊间高度关注其夫人罗斯玛的案件。罗斯玛涉及的砂拉越学校太阳能舞弊案,高庭早前已择定在周四(9月1日)做出判决,不过在宣判前夕,罗斯玛以判词外泄为由,要求高庭法官莫哈末再尼退审,让这场判决节外生枝。
无论如何,法官莫哈末再尼说得很清楚:他的判词不存在草稿,他没有依赖(该草稿)作为判词的基础。他说:“我都是自己在律师协助下研究案情,我一直都是亲自完成我本身的工作,所有判词都是我自己写的。”
法官这一番话已经堵住了辩方欲借所谓判词外泄一事,撤换法官之路。这个结果其实也不难想像,在这个资讯时代,网络非常发达,司法进程不能随便因为网上出现不知所谓的“外泄判词”,就受到影响。
法官拒绝退审之后,作出宣判:罗斯玛索贿及收取贿赂3项罪名成立,被判入狱10年,罚款9亿7000万令吉。
罗斯玛的案件还没有完结,理论上她还有两次上诉机会,然而需注意的是,其案件下判前出现的“判词外泄”事件。这是近期发生的第二宗所谓判词外泄事件。
在纳吉的SRC终极上诉案件中,联邦法院未宣判之前,网站《今日马来西亚》(Malaysia Today)已上载一份声称是“判词”的文件,引起社会关注。联邦法院首席主簿官办公室稍后指出,《今日马来西亚》声称的“判词”,其实只是法院还未完成的草稿,而且遭到修改。
而警方接获投报后,已援引刑事法典第203A条文(公务员把任职期间或以权力取得的资讯泄漏出去)、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A条文以及官方机密法令第8条文,调查纳吉SRC终极上诉案“判词”外泄一事。
但在调查还未有结果之际,罗斯玛案件又被指判词外泄。《今日马来西亚》几天前曝光71页“法庭判词”,预告罗斯玛会在9月1日被定罪。
须思考的问题是:何以两次所谓的“判词外泄”,都由《今日马来西亚》“爆料”?为何他们会有相关文件?该网站主编拉惹柏特拉又扮演什么角色?
对于判词外泄事件,不论真假,当局不能等闲视之,必须迅速采取行动,以免司法的公信力与形象受到影响。虽说在纳吉SRC终极上诉中,泄漏出去的只是草稿,但这也意味着内部有人把资讯外泄出去。是谁泄漏出去?幕后黑手又是谁?警方必须深入调查,顺藤摸瓜,把涉案者揪出来。
我国司法制度曾在马哈迪时代的1988年司法危机中遭受重创,2000年代爆发的林甘事件更把已趋低迷的司法公信力进一步蹂躏。这些年来,几经司法界的多番努力、政界的监督与克制,才逐渐重建公信力,绝不容有心人士以鬼域伎俩再来打击司法的形象。“判词外泄”事件的幕后主使者,显然是想打击司法,执法当局绝不能让他们得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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