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日讯)被判太阳能弊案3项贪污控状罪名成立的前首相夫人拿汀斯里罗斯玛,今日正式提出上诉。
现年70岁的罗斯玛是通过阿克伯丁与伙伴律师事务所,向上诉庭发出电邮入禀上诉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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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斯玛代表律师拿督阿克贝丁在接受媒体询问时,证实此事。
根据上诉通知,罗斯玛不服高庭法官莫哈末再尼昨日的整体判决,因此要就在2009年大马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16(a)(A)条文下将她定罪的裁决,以及入狱和罚款刑罚,提出上诉。
罗斯玛也就高庭昨日驳回她要求莫哈末再尼退审申请的裁决,提出上诉。
高庭周四裁决罗斯玛的3项贪污控状罪成,宣判她每项控状监禁10年合共30年,以及罚款9亿7000万令吉,若无法缴还罚款,则须以坐牢30年取代。
不过,由于法官谕令罗斯玛的刑期同期执行,因此她只须入狱10年。
罗斯玛面对一项向日拔控股董事经理赛迪阿邦索贿1亿8750万令吉,以及2项向后者收贿650万令吉的指控。
根据控状,罗斯玛是通过前首相特别事务官拿督里查收贿,以作为协助日拔控股与教育部进行直接谈判,获得价值12亿5000万令吉的砂拉越369所乡区学校太阳能计划合约的酬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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