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靈再也2日訊)馬來顯要組織(G25)呼籲政府立即對財政部和各業務部門的財務管理進行改革。
該組織今日發文告說,他們支持民主及經濟事務研究中心(IDEAS)的呼籲,即政府應認真著手頒佈擬議的政府採購法案(GPA),作為2019年啟動國家反貪藍圖(NACP)的部分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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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由國會控制政府開支
文告認為,政府最佳實踐的基本原則是,不僅在部門內部建立制衡制度,也像先進的民主國家,由國會對政府開支項目進行控制。
“政府應該表現出政治勇氣,讓自己退出商業活動,並將戰略意義不強的政府相關公司轉移給私人領域。”
“一個不積極參與商業活動的政府,不太可能招到本地和外國投資者。”
文告說,隨著政府相關公司較少參與經濟的商業領域,投資環境將得到改善,使馬來西亞成為世界上最好的跨國公司最喜歡的商業地點。
未確保指示符法令前勿執行
另一方面,該文告提醒公務員,在未確保其指示符合財務程序法令、1949年政府合約法令和財政部指令的情況下,不要執行部長的指示。
“如果審計發現部門沒有遵循適當的程序,該部秘書長以及執行非法指示的任何其他官員將被追究違反程序的責任,而秘書長是該部預算的指定控制官員。”
“根據財務程序法令,他和有關官員可因政府在購買物資或建造政府設施時,花費不必要的高額費用而被追責,而故意或魯莽地執行上級的非法指示,在法律上是不能辯護的。”
該文告提醒,首相應該注意到,通過直接談判進行採購,幾乎肯定會為偏袒、裙帶關係和貪汙大開方便之門,不僅涉及部長,還有他們的妻子、兒子和女兒。
該文告指出,馬來西亞受到1997年/1998年東亞金融危機的嚴重影響,而國際機構和許多經濟學家將危機的嚴重性歸咎於東南亞國家內部制衡體系的弱點,正是這個系統的弱點給了貨幣投機者相信可通過攻擊東南亞的貨幣來賺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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