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灵再也4日讯)效力彭亨球会的外籍足球员塔克获得大马公民权一事引来本地人不满,尤其国民登记局(JPN)规定必须在马居住10年才可申请成为公民,塔克仅来马5年,明显不符合资格。
JPN官网资料显示,凡年龄21岁或以上,欲申请公民权的人士,条件之一是必须在大马居住超过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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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提出申请之前,必须在大马的12年内生活至少10年。”
目前34岁的塔克出生自英格兰西约克郡的哈利法克斯,他是于2017年时来到大马加盟森美兰球会,之后转会到登嘉楼,接著在2021年加盟彭亨。
根据JPN官网,申请成为大马公民的条件还包括:
·申请者须有意在大马定居
·品行良好
·掌握良好的马来语
·由两名年龄21岁及以上的大马公民担保,担保者可以是无血缘关系,或并非由申请者聘用的律师
针对塔克明显不符合JPN资格却获得大马公民权一事,许多网民都纷纷叫内政部长拿督斯里韩沙再努丁作出解释与交代。
塔克是在国庆日当天透过社交媒体宣布,自己已获得大马公民权。
他兴奋表示:“从今天起,我终于能正式称自己为大马公民。”
塔克是第四名被大马归化的足球员,此前三人是苏马烈、德保拉和克拉斯尼奇。
不过,塔克获得公民权一事,引起了外界反弹,其中行动党泗岩沫区国会议员杨巧双更批评政府说:“无国籍儿童是否必须成为职业足球运动员,才能获得大马公民权?”
许多海外产子的大马母亲也不解,自己的孩子明明符合JPN的资格,经历了无数次的失败后,依然无法获得大马公民,享有大马人的基本权益及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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