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不是我的家 我的家鄉沒有霓虹燈”,熟悉這首歌的人,都知道這是羅大佑的〈鹿港小鎮〉副歌歌詞,以霓虹燈來隱喻繁華的都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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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劇拌飯的日子,鏡頭一轉來到香港時,畫面上就會出現五光十色的霓虹燈招牌,不用字幕題字也知道話說香港了。
霓虹燈曾經是繁華大都會的表徵,而今它也要逐漸退場了,換上進化後的LED電子顯示屏廣告牌,短短的幾秒至幾十秒裡爆發出更多的資訊,務求在這個速食文化或淺閱讀時代,給人投餵最多的資訊。
尤其是吉隆坡武吉免登金三角,購物商場外牆不時發出萬丈光芒的閃動廣告,或貫通雪隆兩地的聯邦大道上,路旁或道路中間的燈柱都豎起大大小小的LED廣告牌,為塞在車龍中的人制造了視覺享受,抑或是視覺傷害?
報道:本刊 張露華
攝影:本報 潭湘璇、林明輝
LED廣告牌已經是市場需求大趨勢,然而相對靜態的平面廣告,安裝LED廣告牌的條件與要求,例如安裝地點、廣告牌的燈光高度等,明顯多而複雜,廣告商是否有條例可依循,政府又如何管制?(全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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