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5日訊)高庭今日批准資深律師丹斯里沙菲宜的申請,允許後者暫時取回護照,以前往澳洲出席與英國高級律師的法律會議。
法官拿督莫哈末嘉米爾允准沙菲宜從今年9月6日至12日暫時取回護照,阿富再尼佔副檢察司對相關申請沒有提出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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較早前,沙菲宜說,在其取回護照的申請中所提交的支持宣誓書,有些許內容更正;沙菲宜的護照此前作為保釋條件提交給法庭。
“在宣誓書中僅說我在墨爾本與高級律師傑弗裡羅伯遜會晤,我要求法官閣下批准修改,在宣誓書中增加悉尼的地點。”
“這是因為傑弗裡羅伯遜在墨爾本有房屋,但他在悉尼與兄弟馬丁經營律師樓,因此我可能會前往這兩個地方。”
沙菲宜代表律師魏永康(譯音)說,辯方要求法庭在9月6日至12日期間,暫時移交護照給其當事人,並於9月14日重新歸還給法庭。
沙菲宜也是前首相拿督斯里納吉涉及SRC公司和1MDB相關案件的首席辯護律師;他在被控上庭後,此前已數次獲准出國。
現年70歲的他面對2項收取非法活動收益的控狀,即通過納吉發出2張總額為950萬令吉的支票,匯入本身聯昌銀行戶頭。
他也面對2項虛假申報所得稅的控狀,分別是截至2013年12月31日和2014年12月31日的所得稅申報表,因此牴觸1967年所得稅法令第113(1)(a)條文。
控方於今年5月12日,在傳召8名證人後結束舉證階段;法官莫哈末嘉米爾已擇定9月15日進入口頭陳詞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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