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5日讯)上诉庭三司今日一致裁决,在朝圣基金局前主席拿督斯里阿都阿兹提出针对高庭驳回其申请撤销被控收贿及洗黑钱的上诉案中,批准撤销他在反洗黑钱法令第3、7、8及9项的控状,而剩下的其他9项撤销控状申请则被驳回。
上诉庭三司拿督斯里卡马鲁丁、拿督阿布巴卡及拿督仄莫哈末鲁兹马今日宣判上述裁决,由为首的卡马鲁丁宣读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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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意味着阿都阿兹目前还是要面对3项在2009年反贪污法令第17(a)和第17(A)条文下收贿520万令吉控状,而他原本面对的10项洗黑钱控状,如今则剩下6项控状。
另10控状4撤销
现年55岁的阿都阿兹也是巫统华玲区国会议员,他所面对的3项收贿520万令吉的控状,皆与霹雳和吉打的道路工程有关,而他面对的10项洗黑钱控状,其中4项今日得以撤销,他被指是向Menuju Asas私人有限公司收取共1390万令吉。
控状指出,阿都阿兹于2010年12月8日在吉隆坡敦霹雳路联昌银行,以及2017年6月13日和2018年4月10日在雪兰莪蒲种市中心艾芬银行犯下收贿罪行。
至于在洗黑钱控状下,他被指于2010年3月8日至2018年8月30日期间,在巴生河流域地区犯罪。
高庭在去年3月12日以控状并无缺陷为由,同时以法律为依据,驳回阿都阿兹的撤控申请。
审讯从2020年8月19日开始进行,已有7名控方证人已被传召供证。
卡马鲁丁指出,上诉庭同意撤销反洗黑钱法令第3、7、8及9项的控状,是因为有关控状指出案发地点位于巴生河流域地区,而巴生河流域除了吉隆坡,也包括雪兰莪的一些地区,例如八打灵再也,这出现吉隆坡地庭是否有审理八打灵再也地区案件的审理权限问题。
“由于有关控状说明的地点不清楚,并且会对申请人在进行足够准备方面带来混淆,从而衍生出严重的疑问,更何况控方是可以明确说明案发地点的。”
针对维持其他另外9项控状,上诉庭认为,这是基于撤销案件的申请不能被滥用,而此案并不符合需要撤销的条件,即案件是否有出现判决错误的情况。
他说,上诉庭也对承审高庭法官驳回3项贪污控状及另外6项洗黑钱控状的撤销案件申请理由表示满意,包括有关控状不存在缺陷及恶意提控。
他也指示,案件回到地庭的审讯阶段;不过,目前阿都阿兹律师阿米尔韩沙还未表明,是否会针对上诉庭的判决带到联邦法院提出上诉。
要对媒体报道不公解释 被拒
在法庭宣布判决前,阿都阿兹律师阿米尔韩沙一度向法庭提出,其当事人阿都阿兹希望可以就媒体针对其案件展延的不公平报道进行解释,但是他的这项要求被法官卡马鲁丁当场拒绝。
卡马鲁丁表示,这并不是阿都阿兹发表演说的场合,他可以在庭外去发表有关谈话,因此不要浪费时间。
对于阿米尔韩沙提出,总检察署完全不回复阿都阿兹提交的陈情书和关于涉案公司的会议记录,主控官阿丝琳达表示,这是因为他们已向总检察长汇报此事,但是并没有得到需要回复有关陈情书的指示,只是得到出席今日上诉庭下达决定的指示,而上诉庭接受主控官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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