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控方證人:大馬銀行前高級副總裁
(吉隆坡6日訊)大馬銀行前高級副總裁楊英良(譯音)證實,前首相拿督斯里納吉持有的白金信用卡,曾於2011年7月21日在羅馬威斯汀精品酒店“刷了”9萬8013令吉63仙。
納吉被控1MDB洗黑錢和濫權案今日續審,61歲的楊英良是此案第35名控方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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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英良今日在主控官迪芭副檢察司的引導下供證時指出,卡號為4585 8180 0000 5496的大馬銀行威士白金信用及卡號為5289 4380 0003 8961的萬事達白金信用卡,都是由納吉所持有。
2卡總信用額度300萬
他說,這兩張卡的總信用額度為300萬令吉,相信這是大馬銀行提供的最高額度之一。
他也確認上述兩張卡,志期為2011年8月8日的結單,付款到期日為2011年8月28日。
他指出,根據有關的結單顯示,納吉於2011年7月21日使用卡號為5289 4380 0003 8961的萬事達白金信用卡進行的交易,並向羅馬威斯汀精品酒店支付了2萬2461.62歐元,相等於總額為9萬8013令吉63仙。
楊英良進一步確認上述兩張信用卡,志期2011年9月8日的結單,付款到期日為2011年9月28日。
“根據有關的結單,納吉使用卡號為4585 8180 0000 5496(威士)的信用卡,進行了數項交易。”
他供稱,這些交易是於2011年8月21日的同一天內,分別在吉隆坡Aigner-KLCC精品店“刷了”4145令吉;在吉隆坡Hugo Boss-KLCC的時尚品牌店分別“刷了”910和880令吉。
他說,在2011年8月30日,納吉收到英國退稅2190令吉68仙。
楊英良也確認上述兩張信用卡,志期2011年10月8日的結單。
“根據這張結單,付款到期日為2011年10月28日。之前結單的欠款3744令吉321仙,已由納吉通過自動扣賬支付。”
第26控方證人:財政部前副秘書長
茜蒂莎烏雅:當時財政軟弱
“財部支持1MDB發債券”
較早前,第26名控方證人財政部前副秘書長拿督茜蒂莎烏雅供稱,財政部在2013年發出支持信,支持1MDB發行總值30億美元的債券,而政府當時在籌集資金期間,財政是軟弱的。
從2008至2013年期間,茜蒂莎烏雅擔任財政部長機構副秘書,她也在2013年獲躍升為貸款管理、金融市場和精算部門(BPKA)秘書。
茜蒂莎烏雅接受辯方律師旺艾祖丁的交叉盤問時指出,我國當時的評級並不好,但她不記得國家當時的評級是多少。
她指出,她不曾說有關支持信是必需的,而是財政部時任秘書長丹斯里依爾旺這麼告訴她。
依爾旺“強迫”將支持信納文件
她說,依爾旺“強迫”她將支持信納入30億美元貸款的文件中。
她認為,依爾旺當時的選擇對國家來說不是正確的選擇。她供稱,雖然她向依爾旺反映,但這是依爾旺的權力。
曾提醒依爾旺注意負債
“我當時的顧慮是,提醒依爾旺注意負債。”
茜蒂莎烏雅也供稱,維護國家形像是她部門職責的一部分,她的職責包括關注國家的財務影響。
她也說,她不知道1MDB最終無法按照規定,為子公司在2013年發行總值30億美元的債券償還債務一事,而是由別人告知。
在今年6月20日的審訊中,茜蒂莎烏雅在庭上供稱,她在供詞中提到1MDB的30億美元貸款,1MDB作為借貸的一方,沒有按照規定的條款償還貸款。
她指出,這導致了現今政府必須根據由時任財政部長納吉在2013年簽署的政府支持信的條款來償還1MDB的債務。
1MDB的子公司,即1MDB全球投資有限公司(1MDB GIL)是在2013年發行總值30億美元的債券,以湊集資金落實1MDB和Aabar Investments PJS公司的聯營計劃。
納吉自入獄服刑以來,今日是第五次被帶往法庭面審,此前的4次分別是在8月25日和9月5日的1MDB洗黑錢和濫權案審訊,8月26日及9月2日的修改1MDB稽查報告案審訊。
身穿深藍色套裝的納吉夫人拿汀斯里羅斯瑪今日也有現身庭內,和納吉見面。
第36控方證人:大馬銀行支票處理中心高級經理
峇魯希山確認
納吉簽發13支票 涉款128萬
此外,第36名控方證人大馬銀行支票處理中心高級經理峇魯希山今日確認13張由納吉簽發的支票副本,涉及的總數額達128萬9750令吉。
這些支票的接收者包括了巫統北根區部以及巫統北根區部婦女組,涉及數額分別為20萬和3萬令吉。
此案將於明日續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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