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認識的作家鍾情(上篇)
前文提要:鍾情專欄稿遲到現象,每個星期重複發生。葉成蔭要出鍾情的書,不得不對這大小姐逆來順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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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上海、香港和臺灣三地都先後出版了鍾情的著作。什麼時候才輪到本地——蜜蜂出版社呢?據說,鍾情每個月手上有這三地的報章和雜誌二十多個專欄稿約,包括一個每天見報的500字專欄和兩個言情連載小說。鍾情寫稿速度奇快,只是她有太多稿要寫,她不得已厚此薄彼,第一時間就先處理海外的稿約,本地的就押到最後。秦守成心裡著急,若鍾情的新書不說定出版日期和內容,其出版將遙遙無期。得想想辦法啊,總不能像汪洋漂流那樣痴等輪船經過。
不久前聯邦的《大漢日報》給鍾情開了一個日記專欄,該報看來非常重視這位著名作家,還專程特約本地的名攝影師為鍾情拍照,不同造型的照片放得大大,隨日記每天見報,文章則是身邊瑣事,讀者反應卻出奇良好。《大漢日報》隨後給鍾情作一個整版的專訪,宣稱自從刊登鍾情的日記專欄,每天接到數百封讀者寫給鍾情的信件,以及和想與鍾情通話的讀者來電,說明鍾情的文章深獲讀者喜愛,報份也有明顯增長。這期間,敵對報《半島日報》則以特大的鍾情半身照版頭作為號召,設立了“鍾情愛情信箱”的專頁,專為讀者解答感情問題,其回答文字的靈巧和解惑的絕招,博得坊間一片叫好。這種種所謂的“鍾情現象”造成的轟動,帶動她著作的銷售量,每一間書店都把鍾情的著作放在最當眼的地方。鍾情的日記如此受歡迎,給了秦守成一個點子:出版鍾情少女時期的日記!鍾情少年成名,她當年的日記應該有看頭。
“我中學的日記是還未開發的森林處女地,奇怪怎麼沒有人想過出版,你倒機靈。”
“您是天才作家,15歲成名,文章出色,人又長得明豔照人,愛慕者眾多。有報道說您每天都收到禮物和約會邀約,常常要為選擇不知赴誰的約,拒絕哪位對象而煩惱。”
“那時開始了我的初戀,確切的說法是三角戀。”
“這個很重要。聽說,影星謝賢是您的好朋友。”
“沒錯,我們是好朋友,不過他不是我的同學。當時他還沒出現。”
“哦,誰是幸運兒?”
“到目前為止,這還是秘密。”
“也好。有秘密的日記,肯定暢銷。”
“不過,內容我要過濾。”
“那當然,您就加緊處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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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過了一個星期,秦守成問鍾情書稿進展。
“前幾天下大雨,我屋頂漏水,把日記都打溼了,鋼筆字跡全糊作一團,書頁也都粘黏到一起。你看——”書房一片狼藉,露臺晾滿了書籍。這隻能怪上天弄人了。
“我看這書是出不成了。”鍾情心情不好,卻不忘化裝美容,身上穿的還是旗袍,好像這樣的裝扮才能顯示她的上海身分。她摟著蕭邦,蕭邦好像懂事,乖乖的坐在主人懷裡,不過頭還是不安分的擺動,不時眨著大眼睛。
“這樣不成,書今年年終學校假期之前必須出版,那是賣書旺季。您的書是我們出版社重頭書。”
“我能怎麼辦?你要我自殺嗎?”
“千萬千萬不能,別做傻事我的大小姐。”即使知道是戲言,秦守成身體也冷了半截。
“日記是出不了了,我把它寫成小說吧。”
“日記體小說如何?”
“也只能這樣了。”
那邊社長葉成蔭卻另有看法,認為名作家的日記,特別是有花邊新聞的天才作家的少女日記,才更有賣點。
“不管如何,到時封面必須標明——‘日記’!讀者要看真相,特別是名人的隱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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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情的書稿遲遲未交,社長葉成蔭等得不耐煩了,直接打電話給鍾情,想給壓力,讓她積極些。
“我的大作家,你這樣是不行的——你再不交稿,我們的出版社要關門了!”
“社長——”對方做出委屈狀,嗲聲嗲氣的說:“日記嘛,急不來。”
“我的大小姐,這次要出版的是你少女時期的日記,不是今時當下的日記!”鍾情的玩笑時機不對,葉成蔭如踢石頭,滿肚子怒火即刻暴發出來:“我無法一天天等你,你不是在寫日報的連載小說——即使寫連載,也得提前交稿,哪有你這般做法的?”
“社長,你知道我不只給你一家出版社寫稿出書,我手上還有幾本書的稿約,你再這樣咄咄逼人,我可走投無路了。”鍾情擺明她的書是搶手貨,幾個出版社都希望乘勢追擊,年尾前繼續出版新書,圖個滿堂紅,多方催促,鍾情總是優先照顧海外市場。
“博你呀大冷!”葉成蔭聽不下去了,口出客家國罵,猛摔電話,震翻旁邊的咖啡。
“秦守成!——你跟我搞定這個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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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這些?”社長問的是續稿。
“其他的還在整理。”秦守成誠惶誠恐的回答。
“博你呀大冷!要整理到什麼時候?”
“我會加緊催她。”
“你這主編做什麼的?你要確保文稿運作順暢,不能妨礙工作流程。”
他下了最後通牒,最遲下個月,他必須收齊書稿。
“是,社長。”走出社長房間,秦守成趕緊掏出手巾擦乾滿額大汗。
後來,鍾情交來厚厚的文稿。秦守成以為中了萬字票。
“還欠最後收尾的一章。”回答如萬字票“中字不中鐳”,秦守成有點空歡喜。不過,至少有進展。
“大概還有兩萬字。”最後一章若7月1日都無法了結,書肯定會錯過賣書旺季。
社長葉成蔭把秦守成叫進房間,說:“書出版之前,我不要聽到她的聲音也不要看到她的臉。你跟我準備豐厚點的禮籃,給她送去。記住——不管你用什麼辦法,你都要把最後的稿在截稿前弄到手。”這說法有點像是武俠小說裡爭奪武林秘籍的橋段,非常荒謬,但他必須是那個高手,一定要在截稿前把武林秘籍搶到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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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一一早,秦守成按響鍾情住所門鈴。門一開,他就將行李箱推進門裡。
“你這是什麼意思?”鍾情還穿著碎花長袖睡衣褲,髮梢卷著發筒,像是剛被吵醒。蕭邦則繞著客人的小腿,搖尾巴作歡迎狀。
“社長說,從今天開始,我就在您府上上班,一直到鍾情小姐的書稿完成為止。7月1日之前還沒有收齊稿,我就永——遠——不必上班了。鍾情小姐,我真的沒辦法了,您務必幫我!我今天就住進來,一直到您交稿,我立馬走人。”
鍾情傻了眼。她萬萬沒想到對方會來這一招。
“您也不必叫我帶蕭邦到樓下遛狗,我不會出門半步。晚上我睡客廳沙發,這個您絕對放心。”
“你在這裡,我怎麼寫作?”
“您儘管在您的書房寫作,我只佔用您的客廳,絕不干擾。”
午餐晚餐,秦守成準備了麵包和自帶的瓶裝開水,晚上也不更衣,就抱著沙發的小枕頭,弓身而眠。
第二天的日報,本國要聞版有則聳動的頭條新聞,標題這樣寫道:
雜誌主編住進著名女作家閨房
還有一張佔了4欄寬的照片,一名男士拖著行李站在門外,門口處露出女主人的半張臉,兩人眼睛都被黑條子遮住。雖不具名,我國著名女作家屈指可數,再看臉型髮型和身高體型,辨識率非常高,名字呼之欲出。
“秦守成你看看!”鍾情把報紙摔倒秦守成臉上:“你壞了我的名聲!”
秦守成看了報紙一眼,反應平靜。他心裡說:“這照片角度取得還不錯。”
其實這是秦守成的安排。他事先通知了幾位報社記者朋友,讓他們先找好拍攝地點,從對面座組屋取鏡。所以,新聞不止一家獨有,而是島上所有報社都有;隔天海外華文報也都轉載了這則新聞,只因著名女作家之故。
“我正人君子的形象,被說成拋妻棄子,也被破壞貽盡了。”他這軟骨頭,也耍起無賴。“沒辦法,您幾時交稿,我幾時搬離就是。”
“姓秦的,我殺了你!”
“您殺了我,於事無補,您還是趕緊寫好您的小說吧。”
奧——嗚——!鍾情發出慘叫。她沒有其他辦法,惟有加緊完成拖欠的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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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守成花了連續兩個晚上,其實是從晚上10點到第二天凌晨5點,共14個小時,寫了一篇題為〈我所認識的作家鍾情〉,依王編輯的郵址把稿電郵過去《大漢日報》,兩天後收到回函:
尊敬的秦守成先生:
非常感謝您寄來有關名作家鍾情的回憶文章,文章寫得非常精彩,也已經排版,準備在下星期刊登。不料,因某種不可言說的原因,不得不抽起您的大作。我深感抱歉,希望您能見諒。末了
祝生活愉快
《大漢日報》
大漢山文藝編者王璞穗 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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