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不能只等改朝换代才迎来司法正义,司法改革就必须修宪从“总检察长”与“大法官”委任上开始,这两个职务的服务对象是司法与人民,不应该是政党与首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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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庭法官莫哈末再尼在前首相纳吉夫人罗斯玛被控“砂拉越学校太阳能舞弊案”收受贿赂罪名成立的书面判词说:“贪污已经渗透到社会每一阶层,它必须在成为疫情前被控制,如果任由贪污蔓延,我们的社会会把贪污当成一种生活与商业模式。”
莫哈末再尼这番话振聋发聩,形同语录般的经典,一句话道出大马当前官埸上盘根错节的贪污乱象;贪污腐化已如流水般渗透到这块土地上的每一个角落、每一道缝隙,它早已形成“疫情”,百姓们也习惯的把官员贪污当成日常生活的一部分。
大有大贪、小有小贪,百姓为了生活、商家为了生存、企业为了政府的工程标案,用钱解决问题已经是一种习惯,多么的理所当然。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贪污腐化不会是一天形成的,所以只有支持总检察署的主控官、支持审案的法院大法官,让“证据与正义”说话,彻底杜绝政治干预司法,这个国家才有未来。
纳吉“SRC案”7项罪名全部成立,刑罚“12年刑期、2.1亿令吉罚款”,后面还有更大条的“1MDB案”等待他。纳吉夫人罗斯玛“砂拉越太阳能弊案”3项罪名成立(还可以上诉),刑罚“10年刑期、9.7亿令吉罚款”。巫统京那巴当岸国会议员邦莫达夫妇,遭吉隆坡地庭宣判3项收受“大众信托基金”280万令吉贿款表面罪名成立,2人需出庭抗辩。2022年1月24日,高庭已经宣判阿末扎希挪用“健康思维基金资金案”全部47项罪名表罪成立,全案目前进入扎希出庭自辩的阶段。
曾经权倾一时的纳吉、家里珠宝多达1万2000件的罗斯玛、在国会嚣张至极的邦莫达、一直要求提前大选图谋首相大位的阿末扎希,或已入狱,或被定罪(表面罪名成立),这是我国司法正义获得伸张,是全民的初步胜利。但这些人陆续被定罪之际,社会上出现不少“政治迫害”的噪音,甚至急着(几乎是迫着)要求国家元首做出“有智慧”的特赦纳吉的决定。
我们必须相信司法,那一大群政客的荒谬言行必须适可而止。我们看看当事人罗斯玛的女儿阿兹琳怎么说?她认为,法庭对她母亲有罪的判决是正确的。她说:“我们都需要尊重法庭的裁决,希望司法机关能在不受阻碍且无所畏惧下做出公正裁定。尽管社会、文化及宗教领域有许多噪音,但我们要客观看待审判!”阿兹琳这不是大义灭亲,那一番话说明了她有教养,能明辩是非,这也是罗斯玛家庭教育的成功。其他穷嚷嚷的政客学着点吧!
纳吉在下判前几天,曾在清真寺内下“毒誓”(sumpah laknat);3年前他也曾在清真寺内发毒誓曰:“我没指示杀蒙古女郎”,目的无非是想透过“宗教”证明自己的“清白”;把清静崇高的宗教场所做为私人的宣誓场是很缺德的。
国家元首苏丹阿都拉陛下在上周五就谕令,禁止将清真寺用于侮辱信众、争吵和政治舞台的埸所。陛下说:“我不允许任何政党在上苍之家进行政治活动,如果要搞政治,请选择在清真寺外,我这是提醒所有人。”当然,元首陛下的谕令是针对所有人。英明的国家元首星期一另外发表御词说,伊斯兰司法不会给予任何犯下不法行为的人任何特权或豁免,不论此人是自己、好友、家人或者是父母。
“打击贪腐,连根拔起”,当下,一堆政客排队受审、排队入狱(当然不是人人有罪)。相信这是大马盘根错节贪污结构的冰山一角,既然检察署、大法官已经勇敢的下手打老虎,这个动作就不能停,必须持之以恒,因为司法与人民是坚强的后盾,期待勿枉勿纵的将贪腐者一一逮捕审讯,唯有如此,《鲸吞亿万》(Billion Dollar Whale)的历史才不会重演。“1MDB”是鲸吞亿万的主轴,政府到了今天还理不清纳吉与刘特佐到底在1MDB事件亏了国库多少公帑,但负债高达420亿令吉。人似乎没有最贪(坏),只有更贪(坏)。
在首相依斯迈沙比利的领导下,有幸通过“反跳槽法”,如果国会不提前解散,年底也有机会通过“政治献金法”。当然还有更重要的是修宪将“总检察长”与“联邦法院大法官”的任命权交予国会通过。我们不能任由首相只手遮天的将总检察长和大法官当成自己的管家。
依联邦宪法第145(3)条文,总检察长拥有最终起诉的决定权,也就是说有权终止案件的起诉和进行。纳吉时代的第一位总检察长阿都干尼就由于着手调查1MDB案,才3个星期,亦即2015年7月27日被纳吉政府以健康为由终止职务,副首相慕尤丁也于隔天去职。如果不是改朝换代,纳吉夫妇永远不会入监服刑,1MDB案也永远不会水落石出。
我们不能只等改朝换代才迎来司法正义,司法改革就必须修宪从“总检察长”与“大法官”委任上开始,这两个职务的服务对象是司法与人民,不应该是政党与首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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