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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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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9:00pm 07/09/2022

社论

终身监禁

鞭刑

强制死刑

首相署部长旺朱乃迪

死囚

社论

终身监禁

鞭刑

强制死刑

首相署部长旺朱乃迪

死囚

社论.强制死刑、鞭刑或将走入历史!

我們支持修正強制死刑、法令,將判刑的權力交由法官酌情裁量。但對犯下重大殺人刑案、強暴罪等重犯,是應該面對應有的司法制裁,唯有如此,強制死刑、鞭刑走入歷史才有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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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示,考虑在10月3日开始的国会会议中提呈“与鞭刑”法律修正案,如果一切顺利,我国有可能在2023年起不再有强制死刑与鞭刑的判决,判刑的权力交由法官酌情裁量。

强制死刑、鞭刑将走入历史?相信在国内又会引起舆论关注,反对者又会举出许多“该死未死”的个案,义正辞严的曰:“杀人偿命”、“只是浪费国家米粮”、“死刑冤狱只是极为少数”、“每个被判死的都说自己冤枉”……,其实,旺朱乃迪提呈的法律修正案不是“废除死刑”,而是将“强制死刑”或“鞭刑”的裁量权交由法官酌情处理。

在大马,死刑或许应该保留,但将强制(唯一)死刑与鞭刑推入历史,算得上重大司法改革的一环,因为大马的社会与律法将从“野蛮走向文明”。旺朱乃迪说:“鞭打是非常残忍、暴力与不人道的;法官有了自由裁量权,就可以衡量罪犯对受害者的伤害程度,决定是否施以鞭刑。”

鞭刑如此,强制死刑延伸的情况(或冤屈)更应该被重视,所以修正案对涉及11项罪行的强制死刑进行修正,包括9项刑事法典和2项枪枝(加重处罚)法令。

截至今年6月,大马监狱内有多达1342名,其中有70%亦即超过900人是因为贩毒而被判死罪。这些死囚的命运?旺朱乃迪说,政府还在考虑。也就是说因涉案被判强制(唯一)死刑的,还有机会“刀下留人”!

在我国,死刑案件的管辖权在高等法院,当被高庭定罪,罪犯有权向上诉庭与联邦法院上诉,上诉失败,最后的申诉方式就是向国家元首(或州元首)申请特赦!

目前在大马监狱服刑的死囚犯多达1342名,但其中有70%是与毒品有关(不一定是贩毒,很多时候是持有过量毒品)。为何毒贩及毒品持有者是死囚的大宗?原因很简单,在大马只要持有15克的少量海洛因就可能上绞刑台。根据1952年危险药物法令39B条文,“凡持有15克或以上海洛因和吗啡、1000克或以上鸦片(生鸦片或精制鸦片)、200克或以上大麻、40克或以上古柯碱者,将被判强制死刑。”

不容否认,毒品是社会治安的乱源,2021年首11个月,警方总共逮捕近12万名瘾君子(占总人口的0.37%);但在警界吸毒的问题更不容小觑,2019年8月,一项针对警方展开取缔的“毒警”行动(Op Blue Devil),接受尿检的3438名警察中就有逾100名警察的毒品检测呈阳性反应,比例高达2.9%;警察人员吸毒是平民百姓的7.8倍,情况严重可见一斑。

此外,在这次“强制死刑”修正案中,有2项枪枝(加重处罚)法令,亦即“在安全区域内,持有枪械、弹药及炸药─1960年内安法令第57(1)条文”,即处以强制死刑。这点也是有争议的,如果替朋友背了藏有枪械(毒品也一样)的背包,就必须面对“强制死刑”的判决,这是不是很冤?很多时候也可能只是得罪他人而被栽赃(别说这是死刑犯的借口,这种事是可能发生的),为了避免冤狱,修法有其必要。

当然,谋杀─刑事法典第302条文、劫持人质致死─刑事法典第374A条文、强奸致死─刑事法典第376(4)条文,如果这些犯罪的罪证确凿,我们支持应该“强制死刑”,这些人回到社会依旧会犯下涛天大罪。

8月22日,台湾台南就发生“假释未归”的受刑人“林信吾杀警案”,两名年轻的警察凃明诚、曹瑞杰就这么轻易牺牲了。所以对犯下重大杀人刑案、强暴罪等重犯,是应该面对应有的司法制裁,唯有如此,强制死刑、鞭刑走入历史才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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