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8日訊)最終上訴失敗而需入獄12年的前首相拿督斯里納吉,目前進行最後的2個方法,嘗試保留彭亨州北根區國會議員職位。
國會下議院議長丹斯里阿茲哈證實,他已經收到通知函,即納吉已在聯邦法院上訴案敗訴的14天內,即本月2日,向國家元首申請特赦。
ADVERTISEMENT
不過,對於納吉將針對聯邦法院駁回其上訴申請,而向法庭申請司法檢討一事,他說:“關於聯邦法院的(司法)檢討,我也只是從新聞上得知。”
阿茲哈昨日在Concorde俱樂部論壇時說:“我也沒有收到任何關於此事的通知。”
納吉通過丹斯里沙菲宜律師樓,向法庭申請檢討聯邦法院於8月23日駁回其上訴的判決,以及當日駁回他提出展延案件的申請,同時也申請檢討聯邦法院於8月16日駁回其申請增加關於高庭承審法官拿督莫哈末納茲蘭的新證據。
納吉是通過聯邦法庭條規第137條文申請司法檢討,即法庭可使用其權限發出準令聆聽任何申請,針對可能有必要避免不公正或避免法庭程序遭到濫用的情況進行檢討。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