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8日訊)巫統華玲國會議員拿督斯里阿都阿茲起訴檳城前首席部長林冠英誹謗案,上訴庭法官拿督瓦茲爾今日退出聆審阿都阿茲所提出的上訴。
稱與當事方有關聯
三司領審法官瓦茲爾在線上庭審說,他決定退審的理由是,他在執業期間跟此案的當事方有一些關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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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們展延今日的聆審至另一個稍後由主簿官所擇定的日期。”
另2名法官是拿督哈德哈麗雅和拿督斯里瑪利雅娜。
上訴庭原定今日聆審阿都阿茲的上訴。
檳城高庭在2020年12月11日駁回阿都阿茲提告林冠英誹謗的訴訟,不服裁決的阿都阿茲隨後提出上訴。
律師拿督波列斯代表阿都阿茲,林冠英的律師是慕樂裡。
阿都阿茲是在2018日3月起訴林冠英。
阿都阿茲在訴狀指出,林冠英於2018年2月28日在首長辦公室,以及在同一天的農曆新年餐聚活動上,發表誹謗他的言論,指他收取海底隧道工程發展商的300萬令吉諮詢費。
他指出,這番言論獲數家網站、電子新聞網站和本地報章的廣泛報道,答辯人(林冠英)也在其社交網站發佈相關聲明。
他說,林冠英的言論導致他的聲譽受到嚴重破壞,以及遭到公眾的羞辱和憎恨。
阿都阿茲要求取得普通賠償、懲戒性賠償、加重賠償、堂費,以及其他法庭視為合理的賠償。
他也要求法庭發出庭令,以禁止答辯人繼續發表相關的誹謗言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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