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8日訊)國會下議院議長丹斯里阿茲哈哈倫指出,接獲前首相拿督斯里納吉代表律師Shafee & Co律師樓提呈的兩份附加文件,並審視了有關文件的內容後,再次確認納吉作為北根國會議員的地位仍維持不變。
阿茲哈哈倫今日發表文告指出,自己在9月5日確認納吉仍是北根國會議員後,於9月7日再次接獲納吉代表律師Shafee & Co律師樓根據 1995 年聯邦法院規則第 137 條——向聯邦法院申請刑事審查(審查)的信函,函件內闡明瞭志期為9月6日的動議通知;納吉於9月6日簽署的支持宣誓書;以及日期為9月6日的即時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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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茲哈表示,Shafee & Co律師樓也提供了另一份顯示聯邦法院已確認接受9月6日提交的刑事審查申請副本。
“我審查了該動議,發現這是針對納吉的定罪和判刑的法院程序,屬於聯邦憲法第 48 條第 4 款 (b) 項規定的‘其他法院關於定罪和判刑的程序’。”
“由於該動議是在聯邦法院於 2022 年 8 月 23 日作出裁決之日起 14 天內提出的,因此根據聯邦憲法第 48 條第 4 款 (b) 項,取消納吉的議員資格將僅在動議解決後生效(如果議案被否決)。”
阿茲哈重申,考慮到之前提出的赦免申請和上述動議,納吉作為北根國會議員的身份目前沒有改變,只有在赦免申請和動議都得到解決後才能做出最終的定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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