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11日訊)掌管國會及法律事務的首相署部長拿督斯里旺朱乃迪指出,內閣原則上同意草擬政治獻金法案;因此將嘗試在國會下議院第十四屆第五期第三次的會議中提呈相關法案。
他發文告指出,他已在9月7日的內閣會議中提呈政治獻金的基本範圍,並將跟進會議決定,在所草擬的法案下,讓政治獻金監管機構成為一個獨立機構,以管理國家的政治獻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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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慮利益相關者意見
“這項法案的草擬會將利益相關者的意見納入考量,包括與政黨展開的會議。”
他補充,部長也將聽取內閣的意見,在國會提呈相關法案前,先將法案的擬議法律框架提交由轉型與政治穩定諒解備忘錄督導委員會細化及完善。
旺朱乃迪之前接受媒體聯訪時提到,政治獻金法案當中闡明的各項懲罰,例如違規者可以喪失國會議員資格,須懸空議席及補選。
他說,政治獻金法案將會禁止那些從政府獲得資金的機構或政府關聯公司捐獻政治獻金,從政府獲得執照或撥款的公司也不能捐獻。
“還有獲得政府頒佈工程合約的公司也不能捐政治獻金、來自外國的資金也不能,還有可以捐獻多少錢等相關細節我們還在研究和討論。”
或成立新機構監管
他說,之前的內閣會議曾討論政治獻金的監管單位,原本打算交由選舉委員會為監管單位,可是選委會已拒絕。
“目前等候社團註冊局答覆,社團註冊局總監也有出席會議,但是他個人無法作出決定,還需要與(內政部)部長、秘書長討論。”
他指出,如果社團註冊局拒絕,則可能成立一個新的監管機構。
他說,當上述問題解決後,該部與總檢察署將會草擬政治獻金的行政法案,由所有相關單位討論,可能是一個政治獻金局或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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